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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私了後的怎麼處理

交通事故私了後的怎麼處理

對於一些符合條件的交通事故,法律方面是允許當事人之間私了解決的,也就是這種情況下不需要經過公安交警部門的處理。但現實中經常出現交通事故私了後其中一方又反悔的情況,那麼此時該如何處理呢?我們一起在下文中進行具體瞭解吧。

一、交通事故私了後的怎麼處理

目前,交通事故處理程序中出現的雙方或者多方私了的情況是目前比較常見的一種處理方法,簡便快捷且不傷和氣,儘管如此,也往往會出現一些意外的糾紛。

一種情況,雙方已經達成調解協議,但一方在協議履行階段反悔,重新向法院起訴,一般這種情況,法院會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則,按照協議的約定處理;另一種情況,是在籤協議時,由於醫院技術水平條件等因素,導致未發現一些損害擴大的事項,那麼在確認予以發現時,可以運用《民法典》的相關規定,用重大誤解或者顯失公平的規定,重新確立損害數額來進行訴訟。

二、交通事故私了協議是否有效

交通事故發生後,自行撤離現場後,能夠協商賠償數額的,可以達成一致協議。如果達成協議後當事人不履行的,從原來的侵權責任變成了合同責任。雙方之間形成了合同之債,賠償義務人不履行協議上的賠償約定的,合同不存在可撤銷或者無效的情況,必須按協議履行。

在以下八種情況下,要報警按程序的規定處理,比如機動車沒有號牌、沒有保險的、沒有檢驗合格標誌、司機沒有駕照、員飲酒、服用國家管制的精神藥品或麻醉藥品的,當事人對交通事故事實或成因有爭議的,當事人不能自行移動車輛的,碰撞建築物、公共設施或其他設施的,造成人員死亡、重傷、輕傷的,財產損失較大的,必須報警,在交警的調解下達成一致賠償協議的,任何一方不按照協議履行的,另外一方可以提起訴訟要求履行協議。

在某些特定的情況下,賠償協議是可以被“推翻”的,比如一次性補償協議約定的數額過低,無法彌補受害人的實際損失,而受害人當時急需醫療費用救治的,屬於受脅迫簽訂的協議,可以撤銷。另外,就當事人當時的醫療常識或者醫院診斷無法預測,比如容某當時細微血管出血,B超沒有發現腦部出血,不能料到將來的鉅額醫療費和殘疾補償金,所以一次性了斷協議是顯失公平的,可以撤銷。

若是在法律規定的情況下對交通事故進行私了處理的話,那麼此時在交通事故私了後一方反悔的,則另一方可以依法向法院提起訴訟。此時法院會根據實際的情況對交通事故作出處理。要是當事人之間簽訂的交通事故私了協議違反了相關法律的規定,那麼就會導致該協議無效。

標籤:交通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