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駕駛人員肇事逃逸該怎麼起訴?

一、駕駛人員肇事逃逸該怎麼起訴?

駕駛人員肇事逃逸該怎麼起訴?

駕駛人員肇事逃逸的情況下,應當向司法機關遞交起訴狀進行起訴。依據我國刑法的規定,造成交通肇事後逃避的,如果構成交通肇事罪的,是屬於公訴案件,由檢察機關高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書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並告知對方當事人。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後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緻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條 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拘役,並處罰金:

(一)追逐競駛,情節惡劣的;

(二)醉酒駕駛機動車的;

(三)從事校車業務或者旅客運輸,嚴重超過額定乘員載客,或者嚴重超過規定時速行駛的;

(四)違反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規定運輸危險化學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對前款第三項、第四項行為負有直接責任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有前兩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二十條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並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

書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並告知對方當事人。

第一百二十一條起訴狀應當記明下列事項:

(一)原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繫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繫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別、工作單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等信息;

(三)訴訟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與理由;

(四)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

肇事逃逸行為顯然是嚴重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情況,應當根據相關法律規定進行處罰。在司法實踐中,有關肇事逃逸的量刑應當根據造成交通事故的程序來進行認定的,如果造成重大人員傷亡和經濟財產損失的,不公需要承擔相關的民事賠償責任,還應當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