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車輛交通 > 交通肇事

車輛肇事逃逸緻死怎麼處理?

一、車輛肇事逃逸緻死怎麼處理?

車輛肇事逃逸緻死怎麼處理?

交通肇事逃逸死亡的判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規定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後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緻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交通肇事逃逸是一種性質十分惡劣、情節十分嚴重的違法行為,逃逸人的此種行為會產生諸多嚴重的法律後果:

(1)因逃逸緻使事故責任無法認定的,逃逸一方負事故全部責任;

(2)對逃逸的當事人,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吊銷駕駛證,且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3)因逃逸緻使交通事故的受害人死亡的,處7年以上有期徒刑。

另外,對於肇事後逃逸的可能使自己行為的性質發生變化,從一般的違法行為轉變為犯罪行為,例如,一人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一人重傷,負事故主要責任,如果不逃逸僅僅是普通的交通事故,如果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逸的,則會構成交通肇事罪,觸犯刑法。

二、交通肇事逃逸商業保險賠償嗎?

(一)駕駛員醉駕、商業三責險不賠。醉酒後駕駛機動車上路違反了相關法律、行政法規中禁止性規定,符合保險合同約定的免賠情形。因此,保險公司在商業三責險中不予賠償。交強險外的損失依法由車主承擔。

(二)發生交通事故,駕駛員駕車逃逸。機動車第三者責任條款作為保險合同條款,已明確約定駕駛人事故發生後逃逸的,保險人不承擔賠償責任。駕駛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後,沒有及時採取有效措施保護現場,積極搶救傷員。而是逃逸,是法律所禁止的。因此,商業險不予賠償。

(三)無證或證被吊銷的,商業三者險不賠。根據《機動車第三者責任保險條款》的約定:駕駛人在吊銷駕駛證期間駕駛被保險機動車,保險人不承擔保險責任。保險公司在保險單上對免責條款已作出提示,且投保人已簽字確認。對合同當事人生效。

交通肇事並且存在逃逸情況,需要加重處罰。至於具體定罪量刑判處幾年,應當根據具體情況來進行具體分析,比如説如果造成交通事故人員傷亡比較慘重的,判處三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比較輕的,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