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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事逃逸嫌疑人自首可以減輕處罰嗎

一、肇事逃逸嫌疑人自首可以減輕處罰嗎?

肇事逃逸嫌疑人自首可以減輕處罰嗎

自首是可以減輕處罰的,《刑法》第67條:犯罪以後自動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對於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可以從輕處罰的情形有:

(1)已滿七十五週歲的人故意犯罪的

(2)尚未完全喪失辨認或者控制自己行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

(3)又聾又啞的人或者盲人犯罪

(4)對於預備犯,可以比照既遂犯從輕處罰

(5)對於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從輕處罰

(6)如果被教唆的人沒有犯被教唆的罪,對於教唆犯,可以從輕處罰

(7)對於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從輕處罰

(8)犯罪嫌疑人自首情節,但是如實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從輕處罰

(9)犯罪分子有揭發他人犯罪行為,查證屬實的,或者提供重要線索,從而得以偵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現的,可以從輕處罰。

二、交通肇事逃逸的處罰標準是什麼?

1、交通肇事後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所謂“其他特別惡劣情節”,《解釋》第4條規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於“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

(1)死亡二人以上或者重傷五人以上,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

(2)死亡六人以上,負事故同等責任的;

(3)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損失,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無能力賠償數額在六十萬元以上的。

2、因交通肇事逃逸緻人死亡的,處7年以上有期徒刑。

實際上,如果駕駛員當時出於一時的怯懦逃逸了,隨後又主動到公安機關投案自首的話,也説明沒有完全泯滅責任心,而肇事逃逸案件當中的受害者,也應該正確理解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的做法,對其進行從輕處罰是有法可依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