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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事逃逸與年審在關係上相連嗎?

一、肇事逃逸與年審在關係上相連嗎?

肇事逃逸與年審在關係上相連嗎?

二者是有關係的,肇事逃逸的車輛的年檢將不會通過,車輛所屬首先受到調查。車輛肇事逃逸車子不會自己肇事逃逸 ,肯定是駕駛員開了才會,那駕駛員處理了這起違法行為後對車子年檢沒有問題。不處理違法行為車子是不能通過年檢。

如果機動車有肇事逃逸嫌疑的,在對方報警以後,公安機關會第一時間調查,通過視頻監控等等調閲車輛行駛信息,確定肇事車輛信息以後,通知機動車登記人聯繫電話接受違法處理,肇事車輛是警察事後查詢確定的,都將按照肇事逃逸處理,需要承擔事故全部責任,並且給予駕駛員吊銷機動車駕駛證處理,甚至拘留。

二、年檢的內容是什麼?

對登記後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根據車輛用途、載客載貨數量、使用年限等不同情況,定期進行安全技術檢驗。對提供機動車行駛證和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單的,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機構應當予以檢驗,任何單位不得附加其他條件。對符合機動車國家安全技術標準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發給檢驗合格標誌。

《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有關規定 :

第十六條:機動車應當從註冊登記之日起,按照下列期限進行安全技術檢驗:

(一)營運載客汽車5年以內每年檢驗1次;超過5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二)載貨汽車和大型、中型非營運載客汽車10年以內每年檢驗1次;超過10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三)小型、微型非營運載客汽車6年以內每2年檢驗1次;超過6年的,每年檢驗1次;超過15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四)摩托車4年以內每2年檢驗1次;超過4年的,每年檢驗1次;

(五)拖拉機和其他機動車每年檢驗1次。營運機動車在規定檢驗期限內經安全技術檢驗合格的,不再重複進行安全技術檢驗。

(六)超過報廢年限的車輛不可以再過户(買賣),但可以繼續使用;買賣的話可以先到車管所辦理該車的報廢單(註銷該車的檔案),然後買賣。

肇事逃逸是一種非常不負責任的行為,如果別人開着你的車肇事逃逸,逃逸者未被抓捕,事故沒有處理完畢的,那就要自己拿出證據證明肇事者不是自己,只是車主是自己,此時,對於肇事逃逸的處罰才不會涉及車輛,只會處理肇事駕駛員,但是出事的車輛是肯定不能過年檢的。

標籤:逃逸 肇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