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車輛交通 > 交通肇事

開車發生事故,只有財物損失會被判刑嗎?

開車發生事故,只有財物損失會被判刑嗎?

駕駛機動車時意外發生交通安全事故,予他人造成不同等級的人身傷害,事故責任人應當按需擔負主要的事故責任,按事故判決大力賠償受害人經濟損失。但是,在此次事故中是否構成刑事主要責任,需要根據對事故責任的具體劃分以及被害人的傷害程度,當被相關部門經判決取證後確認定為交通安全肇事罪的將會實施依法判。

依據我國道路安全法的法律規定有關條例,駕駛機動車輛造成事故發生並對他人造成傷害的的,符合下列條件將要擔負刑事主要責任:

1、駕駛機動車輛造成對社會共有財產或是他人財產經濟導致損失的

2、交通事故主要責任人對於交通事故負有主要責任的,對此定義將根據相關部門對事故判決進行劃分責任以及最後確認

3、交通事故主要責任人經判決後,對賠償經濟損失而且賠償金額高達三十萬及以上的同時不具有償付能力的。

在上述規定中規範交通事故主要責任人導致經濟損失時同樣需要擔負主要刑事賠償責任。

同時,經有關部門證實為具有交通安全肇事行為之後,將會被判處三年以內的有期徒刑或是依法拘留。

假如事故主要責任人經判決不符合條件的,給他人帶來的經濟損失,可根據下列賠償方法:

1、對於公共財產的質量、數量、形狀之上,不能按標準恢復之前存在狀態的,事故主要責任人可以等價賠償。

2、很據經濟賠償的方式用於行使保護物的權力更具有可行性為前提,事故主要責任人可以等價賠償。

3、假如財產損失是具有延續和具備持續性的,雙方統一意見,經經管單位要求延續經濟賠償。

駕駛機動車時意外發生交通安全事故,產生小數目金額的經濟損失,同時經判決無法構成交通安全肇事罪行的,雙方可以私下解決,如果不能意見統一可聘請專業律師介入提供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