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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章停車追尾是誰的責任

雙方都有責任。

違章停車追尾是誰的責任

首先,車輛違章停車,這是停車人違反了有關規章,是一組法律關係。另外被別人撞了是他人侵犯了了權益,是侵權關係。如果是應為違章停車造成事故的發生,被撞車主也有過錯,所以產生的侵權責任不用裝車人全部負責,被撞車主承擔部分責任。

如果是對方違章停車(如晚上不開警示燈),有過錯,要承擔一定的責任,但是前車沒有動,後車撞到前車,這就是後車不對,如果後車與前車有足夠的安全距離,(按照規定高速路要100米,普通公路至少50米)後車應該避開前車,是不會發生追尾的。所以後車是主要責任,應該佔到50%以上的責任,前車如果是違章停車,責任也應在50%以下。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三條:同車道行駛的機動車,後車應當與前車保持足以採取緊急制動措施的安全距離。

一、現場處理。一般來説是接到罰單後的三天,帶着駕駛證、行車證、現金或銀行卡去當地行政大廳(或交警隊)去現場辦理繳納罰款的業務。

二、網上辦理。很多城市具有網上警局的業務,可以進入之後用銀行卡進行繳費

三、違章停車不扣分,一般是罰款200元,但是要看清罰單上的日期,不要延遲日期,以免生成滯納金,加重經濟損失。

四、平常停車要接規定停放在劃定的停車位內。

對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機動車停放規定的,如果駕駛人在場,交警可以指出違法行為,並予以口頭警告,令駕駛人立即駛離。一般駕駛人只要快速駛離即可,沒有罰款的處罰。如果駕駛人拒絕駛離,駕駛的車輛妨礙其他車輛、行人通行的,交警會對處以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

在進行責任劃分的時候,一般都是過錯方需要承擔的責任比較多,這個時候就需要根據實際情況來進行了解了。還有就是在發生交通事故的時候,最好就是立刻報警,然後讓警察來進行責任劃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