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逃逸的認定情形有哪些
相信大家都清楚在發生交通肇事後,如果又具有逃逸行為的話,那此時肇事者需要承擔的責任往往是比較重的。不過在追究肇事者責任之外,需要先結合實際情況對逃逸行為進行認定才行。一般交通肇事逃逸的認定情形有哪些呢?請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
一、交通肇事逃逸的認定情形有哪些
(一)明知發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當事人駕車或棄車逃離事故現場的;
(二)交通事故當事人認為自己沒有事故責任,駕車駛離事故現場的;
(三)交通事故當事人有酒後和無證駕車等嫌疑,報案後不履行現場聽候處理義務,棄車離開事故現場後又返回的;
(四)交通事故當事人雖將傷者送到醫院,但未報案且無故離開醫院的;
(五)交通事故當事人雖將傷者送到醫院,但給傷者或家屬留下假姓名、假地址、假聯繫方式後離開醫院的;
(六)交通事故當事人接受調查期間逃匿的;
(七)交通事故當事人離開現場且不承認曾發生交通事故,但有證據證明應知道發生交通事故的;
(八)經協商未能達成一致或未經協商給付賠償費用明顯不足,交通事故當事人未留下本人真實信息,有證據證明其強行離開現場的。
二、什麼情況不構成肇事逃逸
除了哪些情況可以被認定為肇事逃逸外,交管部門還對哪些行為不構成肇事逃逸做出了規定:
(一)交通事故當事人對事故事實無爭議,撤離現場自行協商解決,達成協議,並留下真實姓名、聯繫方式後,一方反悔並報案的;
(二)交通事故當事人為及時搶救事故傷者,標明車輛和傷者位置後駕車駛離現場並及時報案的;
(三)交通事故當事人將傷者送醫院後,確因籌措傷者醫療費用需暫時離開醫院,經傷者或傷者家屬同意,留下本人真實信息,並在商定時間內返回的;
(四)交通事故當事人因受傷需到醫院救治等原因離開現場,未能及時報案的;
(五)交通事故當事人駕車駛離現場,有證據證明其不知道或不能發現事故發生的;
(六)有證據證明交通事故當事人因可能受到人身傷害而被迫離開交通事故現場並及時報案的。
其實是為了更好的追究肇事者的責任,而此時要是交通肇事行為觸犯了交通肇事罪的話,對肇事者的處罰自然就是比較重的。因為同時還存在逃逸行為,這種情況下《刑法》中規定的起刑點就為3年有期徒刑,最高可以對肇事者處15年有期徒刑。
-
交通事故必須報警情形有哪些
一、交通事故必須報警情形有哪些1、發生死亡事故、傷人事故的,應該立即報警。2、發生財產損失事故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該立即報警(1)駕駛人無有效機動車駕駛證或者駕駛的機動車與駕駛證載明的準駕車型不符的;(2)駕駛人有飲酒、服用國家管制的精神藥品或者麻醉...
-
機動車違章不處理後果是什麼
機動車違章不處理後果有:1、滯納金處罰:如果違章被交通管理部門開處罰單,車主在15天內未處理,罰單就會產生滯納金,但不增加扣分,滯納金每超過1天就增加3%,最多不超過罰款的本金;2、扣證扣車:違章超過3次不處理,路上被交通管理部門查到,會扣留駕駛證,如果有10次以上違章不處...
-
司機開車玩手機出車禍會被認定為事故的主要責任人嗎
一、司機開車玩手機出車禍會被認定為事故的主要責任人嗎?司機開車玩手機出車禍會被認定為事故的主要責任人,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的規定,交通事故致人身體損害的或死亡的,傷者或死者近親屬可以向對方索要賠償,將其...
-
駕駛證到期沒換證開車算無證駕駛嗎,出車禍保險賠嗎
持有駕駛證人員過期未進行換證的,在駕駛機動車輛發生交通事故的,不一定被認定為無證駕駛。通常因駕駛證過期未察覺上路的有很多,發生車禍事故依照法律法規等相應規定進行判決,而參保的保險公司會根據判決情況決定是否參與賠償。當過期駕駛證沒有進行更換駕駛證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