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車輛交通 > 車輛年審

強制隔離戒毒的期限是多久

吸毒行為在我國雖然算不上犯罪,但此時也是國家嚴厲打擊的,只要發現有人吸毒,那麼肯定要做出處罰,同時也會強制性的進行隔離戒毒。當然,對於強制隔離戒毒的期限也是有要求,那一般這個期限是多長呢?本站小編整理了相關資料,馬上為你做詳細解答。

強制隔離戒毒的期限是多久

一、強制隔離戒毒的期限是多久

對於吸毒成癮嚴重,通過社區戒毒難以戒除毒癮的人員,縣級、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可以直接作出強制隔離戒毒的決定。吸毒成癮人員自願接受強制隔離戒毒的,經強制隔離戒毒場所所在地縣級、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同意,可以進入強制隔離戒毒場所戒毒。強制隔離戒毒場所應當與其就戒毒治療期限、戒毒治療措施等作出約定。

強制隔離戒毒的期限為2年,自作出強制隔離戒毒決定之日起計算。被強制隔離戒毒的人員在公安機關的強制隔離戒毒場所執行強制隔離戒毒3個月至6個月後,轉至司法行政部門的強制隔離戒毒場所繼續執行強制隔離戒毒。

執行上述規定不具備條件的省、自治區、直轄市,由公安機關和司法行政部門共同提出意見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決定具體執行方案,但在公安機關的強制隔離戒毒場所執行強制隔離戒毒的時間不得超過12個月。

二、強制隔離戒毒場所

(一)強制隔離戒毒場所對強制隔離戒毒人員的身體和攜帶物品進行檢查時發現的毒品等違禁品,應當依法處理;對生活必需品以外的其他物品,由強制隔離戒毒場所代為保管。女性強制隔離戒毒人員的身體檢查,應當由女性工作人員進行。

(二)強制隔離戒毒場所設立戒毒醫療機構應當經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衞生行政部門批准。強制隔離戒毒場所應當配備設施設備及必要的管理人員,依法為強制隔離戒毒人員提供科學規範的戒毒治療、心理治療、身體康復訓練和衞生、道德、法制教育,開展職業技能培訓。

(三)強制隔離戒毒場所應當根據強制隔離戒毒人員的性別、年齡、患病等情況對強制隔離戒毒人員實行分別管理;對吸食不同種類毒品的,應當有針對性地採取必要的治療措施;根據戒毒治療的不同階段和強制隔離戒毒人員的表現,實行逐步適應社會的分級管理。

(四)強制隔離戒毒人員患嚴重疾病,不出所治療可能危及生命的,經強制隔離戒毒場所主管機關批准,並報強制隔離戒毒決定機關備案,強制隔離戒毒場所可以允許其所外就醫。所外就醫的費用由強制隔離戒毒人員本人承擔。所外就醫期間,強制隔離戒毒期限連續計算。對於健康狀況不再適宜回所執行強制隔離戒毒的,強制隔離戒毒場所應當向強制隔離戒毒決定機關提出變更為社區戒毒的建議,強制隔離戒毒決定機關應當自收到建議之日起7日內,作出是否批准的決定。經批准變更為社區戒毒的,已執行的強制隔離戒毒期限折抵社區戒毒期限。

(五)強制隔離戒毒人員脱逃的,強制隔離戒毒場所應當立即通知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並配合公安機關追回脱逃人員。被追回的強制隔離戒毒人員應當繼續執行強制隔離戒毒,脱逃期間不計入強制隔離戒毒期限。被追回的強制隔離戒毒人員不得提前解除強制隔離戒毒。

(六)對強制隔離戒毒場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禁毒法》第四十七條第二款、第三款規定提出的提前解除強制隔離戒毒、延長戒毒期限的意見,強制隔離戒毒決定機關應當自收到意見之日起7日內,作出是否批准的決定。對提前解除強制隔離戒毒或者延長強制隔離戒毒期限的,批准機關應當出具提前解除強制隔離戒毒決定書或者延長強制隔離戒毒期限決定書,送達被決定人,並在送達後24小時以內通知被決定人的家屬、所在單位以及其户籍所在地或者現居住地公安派出所。

通過上文的分析講解,大家此時應該也已經知道強制隔離戒毒的期限一般是兩年,而這個時間的起算往往是從做出強制隔離戒毒決定之日開始計算的。在吸毒的同時,要是發現非法持有的毒品數量比較多的話,有可能認定行為人構成非法持有毒品罪,這個時候就會追究其刑事責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