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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強險免責的情形有哪些

一、交強險免責的情形有哪些

交強險免責的情形有哪些

一般情況下,在交強險限額內的賠償是不分事故責任的,即無論受害人是否負有事故責任都能獲得賠償,但也有例外情形,下面將探討一下交強險免責情形:

此處的“故意”是指,由於受害人明知自己的行為會發生人身傷亡和財產損失,而仍放任或希望這種結果的發生,比如自殺情形。

此時,保險公司無須承擔賠償責任,同事也無須墊付搶救費用。

駕駛人酒後駕駛、醉酒駕駛的駕駛人酒後、醉酒駕駛機動車屬於嚴重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為,該法對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行為給予最嚴厲的處罰。因此,駕駛人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的,保險公司不予賠償。

被保險機動車被盜搶期間肇事的根據《民法典》規定:

第一千二百一十五條盜竊、搶劫或者搶奪的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的,由盜竊人、搶劫人或者搶奪人承擔賠償責任。盜竊人、搶劫人或者搶奪人與機動車使用人不是同一人,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屬於該機動車一方責任的,由盜竊人、搶劫人或者搶奪人與機動車使用人承擔連帶責任。

此時,機動車的駕駛人並不是交強險的投保人,因此保險公司不承擔賠償責任。

被保險人故意製造道路交通事故被保險人故意製造道路交通事故是一種惡意的嚴重違法行為,也就是我們俗稱的“騙保”,嚴重的可能涉及刑事責任。因此,該行為應由被保險人承擔而不應由保險公司承擔。

二、交強險免責條款有哪些?

根據《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第三章賠償的規定

第二十一條 被保險機動車發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車人員、被保險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依法在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範圍內予以賠償。

道路交通事故的損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險公司不予賠償。

第二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險公司在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範圍內墊付搶救費用,並有權向致害人追償:

(一)駕駛人未取得駕駛資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險機動車被盜搶期間肇事的;

(三)被保險人故意製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發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財產損失,保險公司不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三條 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在全國範圍內實行統一的責任限額。責任限額分為死亡傷殘賠償限額、醫療費用賠償限額、財產損失賠償限額以及被保險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無責任的賠償限額。

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由保監會會同國務院公安部門、國務院衞生主管部門、國務院農業主管部門規定。

第二十四條 國家設立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以下簡稱救助基金)。有下列情形之一時,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傷亡的喪葬費用、部分或者全部搶救費用,由救助基金先行墊付,救助基金管理機構有權向道路交通事故責任人追償:

(一)搶救費用超過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的;

(二)肇事機動車未參加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的;

(三)機動車肇事後逃逸的。

綜上所述,在這個《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相關法律規定中也有相關的規定和詳細的條例解釋了這個交強險免責的情形是有哪些的,這些情況保險公司也會仔細去調查清楚的,如果確實有這種情況的話保險公司不承擔賠償責任。

標籤:交強險 免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