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簽字的房屋拆遷協議可以反悔嗎
房屋拆遷協議簽訂以後,沒有特殊原因是無法反悔的。
根據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第五十二條規定,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合同無效,在這種情況下,可以通過法律程序撤銷。
實際的拆遷活動中,被拆遷人法律意識不強,面對拆遷辦的高壓政策只能被迫簽字且沒有留下什麼有利證據,因此在後期維權過程中十分艱難。
要想撤銷協議,必須在簽訂協議的時候,拍照、錄視頻、錄音,證明自己是被脅迫的或者簽訂了空白協議,後面維權才有希望。
最重要的是,在簽字之前一定要諮詢專業的徵地拆遷律師,避免一失足成千古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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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八條 一方以欺詐手段,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受欺詐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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