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承包經營權有哪些特徵
土地承包律師解答2.34W
農村土地承包是指採取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內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採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溝、荒丘、荒灘等農村土地,可以採取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方式承包。農村土地承包后土地的所有權性質不變,承包地不得買賣。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有權依法承包由本集體經濟組織發包的農村土地。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剝奪和非法限制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承包土地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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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承包經營權互換
原則上是可以的。但是如果存在特殊情況,比如:在開始互換時土地等級及質量是相同或相等的。而十年後的今天,有可能情況發生了變化,土地等級及質量存在差異,此時換回的話,對一方是顯然不公平的。可以雙方協商,對土地好的地塊予以適當補償即可。當然如果不存在差異的話。原地主要求換回土地是可以的。-
土地出讓金誰出
土地出讓金,是國有土地使用權獲得後所付的金額,一般由土地使用權獲得方(受讓人)支付。《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支管理辦法》第六條市、縣國土資源管理部門與國有土地使用權受讓人在簽訂土地出讓合同時,應當明確約定該國有土地使用權受讓人應當繳納的土地出讓收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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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集體土地使用權可以轉讓嗎
可以,但是僅集體成員且不能用於非農業建設。《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條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權不得出讓、轉讓或者出租用於非農業建設;但是,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並依法取得建設用地的企業,因破產、兼併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權依法發生轉移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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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承包中,承包方應承擔哪些義務
在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法律關係中,承包人負有以下義務:(1)妥善使用承包的土地以及森林、山嶺、草原、荒地、灘塗、水面。這不僅要求承包人不得在承包土地上蓋房、建窯、建墳,不準進行掠奪性經營;而且還要求承包人根據土地的條件,合理使用,保存、改良土地,提高地力。(2)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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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糾紛土地承包經營權分割
夫妻間的共同財產關係以婚姻關係的存在為基礎,婚姻關係解除時,要對共同財產進行分割。新婚姻法第39條規定了離婚財產分割的原則,即:"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在農村,"夫或妻在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