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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他人信用卡詐騙怎麼認定

一、持他人信用卡詐騙怎麼認定?

持他人信用卡詐騙怎麼認定

1、拾得他人信用卡並使用的;

2、騙取他人信用卡並使用的;

3、竊取、收買、騙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獲取他人信用卡信息資料,並通過互聯網、通訊終端等使用的;

4、其他冒用他人信用卡的情形。

二、構成信用卡詐騙罪怎麼確定量刑標準?

1、進行信用卡詐騙活動,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2、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3、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三、持他人信用卡詐騙的數額認定標準是怎樣的?

1、數額在五千元以上不滿五萬元的,應當認定為“數額較大”;

2、數額在五萬元以上不滿五十萬元的,應當認定為“數額巨大”;

3、數額在五十萬元以上的,應當認定為“數額特別巨大”。

四、持他人信用卡詐騙在哪些情形下會被批捕?

(一)有證據證明有犯罪事實;

(二)可能判處徒刑以上刑罰;

(三)採取取保候審、監視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發生社會危險性,而有逮捕必要。

五、持他人信用卡詐騙的證據類型有哪些?

(一)物證;

(二)書證;

(三)證人證言;

(四)被害人陳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辯解;

(六)鑑定意見;

(七)勘驗、檢查、辨認、偵查實驗等筆錄;

(八)視聽資料、電子數據。

六、持他人信用卡詐騙有哪些行為算立功?

(一)阻止他人實施犯罪活動的;

(二)檢舉、揭發監獄內外犯罪活動,或者提供重要的破案線索,經查證屬實的;

(三)協助司法機關抓捕其他犯罪嫌疑人的;

(四)在生產、科研中進行技術革新,成績突出的;

(五)在抗禦自然災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表現積極的;

(六)對國家和社會有其他較大貢獻的。

持他人信用卡詐騙的表現形式非常多,實際上這種行為屬於冒用他人信用卡。發現個人信用卡被他人冒用的,應該第一時間到髮卡行凍結信用卡賬户,避免給自身造成更多的財產損失,隨後要及時到公安機關報案,對於給個人造成的損失,可以要求冒用人承擔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