妨害傳染病防治罪的認定
1、本罪與非罪的界限
構成本罪,必須是引起甲類傳染病傳播或者有傳播的嚴重危險的行為。因此,認定本罪應當與一般違法行為區別開來。一般違法行為沒有造成甲類傳染病傳播的結果,也不可能有甲類傳染病傳播的嚴重危險。對有違反傳染病防治規定的一般行為,應由縣級以上政府衞生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以罰款;有造成傳染病流行危險的,由衞生行政部門報請同級政府採取強制措施。
2、本罪與妨害國境衞生檢疫罪的界限
妨害國境衞生檢疫罪是指違反國境衞生檢疫規定,引起檢疫傳染病的傳播,或者有引起檢疫傳染病傳播的嚴重危險的行為。
兩罪存在一些相同之處,如都妨害了社會管理秩序,都可能引起某種嚴重危險,主體要件相同,在主觀方面都表現為故意。
兩者主要區別:
(1)犯罪的直接客體不同。
前者侵害的是國家關於傳染病防治的管理秩序;而後者侵害的是國家國境衞生檢疫的管理制度。
(2)客觀要件不同。
前者是違反了傳染病防治法的有關規定的行為;而後者是違反了國境衞生檢疫法的有關規定的行為。
(3)法律規定的具體對象不同。
前者的行為引起的危險的對象是甲類傳染病即指鼠疫、霍亂等;而後者行為引起的危險的對象是檢疫傳染病,包括鼠疫、霍亂、黃熱病、天花、艾滋病等傳染病,範圍比甲類傳染病廣。
3、本罪與傳播性病罪的區分
傳播性病罪,是指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嚴重性病而進行賣淫嫖娼的行為。
妨害傳染病防治罪與傳播性病罪的主要區別在於:
(1)犯罪的主要客體不同。
前者侵犯的主要客體是國家關於傳染病防治的管理制度;後者侵犯的主要客體是社會的善良風尚。
(2)客觀要件不同。
首先,行為的違法性內容不同。前者違反的是傳染病防治法的規定,後者則不僅違反了傳染病防治法的規定,而且更主要地違反了《治安管理處罰條例》關於不得賣淫、嫖娼的規定。
其次,是否需要以一定的危害結果為犯罪的必備構成要件不同。前者是結果犯,必須以引起甲類傳染病傳播或者引起其傳播的嚴重危害的危害結果為必備構成要件;後者是行為犯,只要是明知自己患有嚴重性病而賣淫、嫖娼的,不管是否已引起性病傳播或具有傳播的危險均可構成該罪。
(3)主觀要件不同。
前者是出自過失,即行為人對引起甲類傳染病的傳播或者有傳播的嚴重危險這一危害結果持過失的心理態度;後者是故意,嚴重性病患者賣淫、嫖娼的直接目的雖常常不是要將性病傳染給他人,但其對於造成性病的傳播或者傳播的嚴重危險這一危害結果顯然是明知並且希望或放任的。
(4)主體要件不同。
前者是一般主體,既可以由自然人構成,也可由單位構成;後者是特殊主體,即只有患有梅毒、淋病等患嚴重性病的自然人方能成為其主體,單位不能構成該罪。
(5)兩者傳播的對象不同。
前者傳播的是鼠疫、霍亂等甲類傳染病;後者則是梅毒、淋病等嚴重性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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妨害國境衞生檢疫罪司法解釋
最高法、最高檢、公安部、司法部、海關總署《關於進一步加強國境衞生檢疫工作依法懲治妨害國境衞生檢疫違法犯罪的意見》如果引起鼠疫、霍亂、黃熱病以及新冠肺炎等國務院確定和公佈的其他檢疫傳染病傳播或者有傳播嚴重危險的,將依照刑法第三百三十二條規定,以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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妨害國境衞生檢疫罪構成要件
(一)客體要件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國家對國境衞生檢疫的正常管理活動。我國於1986年12月公佈了《國境衞生檢疫法》,規定在我國的國際通航的海港和機場所在地,以及陸地邊境和國界江河的進出口岸,設立國境衞生檢疫機關,對進出國境的人員和交通工具、行李、貨物實施醫學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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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事故罪構成要件
(一)客體要件本罪侵犯的客體是醫療單位的工作秩序,以及公民的生命健康權利。犯罪對象是生命健康安全正遭受病魔侵害的病人。所以,倘若救治措施不能客觀上起到控制病情發展的作用,則必然由於病情發展而引起人體健康的更大損害,直至導致傷殘、功能障礙和死亡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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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進行節育手術罪立案標準
未取得醫生執業資格的人擅自為他人進行節育復通手術、假節育手術、終止妊娠手術或者摘取宮內節育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一)造成就診人輕傷、重傷、死亡或者感染艾滋病、病毒性肝炎等難以治癒的疾病的;(二)非法進行節育復通手術、假節育手術、終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