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妨害傳染病防治罪的認定

1、本罪與非罪的界限

妨害傳染病防治罪的認定

構成本罪,必須是引起甲類傳染病傳播或者有傳播的嚴重危險的行為。因此,認定本罪應當與一般違法行為區別開來。一般違法行為沒有造成甲類傳染病傳播的結果,也不可能有甲類傳染病傳播的嚴重危險。對有違反傳染病防治規定的一般行為,應由縣級以上政府衞生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以罰款;有造成傳染病流行危險的,由衞生行政部門報請同級政府採取強制措施。

2、本罪與妨害國境衞生檢疫罪的界限

妨害國境衞生檢疫罪是指違反國境衞生檢疫規定,引起檢疫傳染病的傳播,或者有引起檢疫傳染病傳播的嚴重危險的行為。

兩罪存在一些相同之處,如都妨害了社會管理秩序,都可能引起某種嚴重危險,主體要件相同,在主觀方面都表現為故意。

兩者主要區別:

(1)犯罪的直接客體不同。

前者侵害的是國家關於傳染病防治的管理秩序;而後者侵害的是國家國境衞生檢疫的管理制度。

(2)客觀要件不同。

前者是違反了傳染病防治法的有關規定的行為;而後者是違反了國境衞生檢疫法的有關規定的行為。

(3)法律規定的具體對象不同。

前者的行為引起的危險的對象是甲類傳染病即指鼠疫、霍亂等;而後者行為引起的危險的對象是檢疫傳染病,包括鼠疫、霍亂、黃熱病、天花、艾滋病等傳染病,範圍比甲類傳染病廣。

3、本罪與傳播性病罪的區分

傳播性病罪,是指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嚴重性病而進行賣淫嫖娼的行為。

妨害傳染病防治罪與傳播性病罪的主要區別在於:

(1)犯罪的主要客體不同。

前者侵犯的主要客體是國家關於傳染病防治的管理制度;後者侵犯的主要客體是社會的善良風尚。

(2)客觀要件不同。

首先,行為的違法性內容不同。前者違反的是傳染病防治法的規定,後者則不僅違反了傳染病防治法的規定,而且更主要地違反了《治安管理處罰條例》關於不得賣淫、嫖娼的規定。

其次,是否需要以一定的危害結果為犯罪的必備構成要件不同。前者是結果犯,必須以引起甲類傳染病傳播或者引起其傳播的嚴重危害的危害結果為必備構成要件;後者是行為犯,只要是明知自己患有嚴重性病而賣淫、嫖娼的,不管是否已引起性病傳播或具有傳播的危險均可構成該罪。

(3)主觀要件不同。

前者是出自過失,即行為人對引起甲類傳染病的傳播或者有傳播的嚴重危險這一危害結果持過失的心理態度;後者是故意,嚴重性病患者賣淫、嫖娼的直接目的雖常常不是要將性病傳染給他人,但其對於造成性病的傳播或者傳播的嚴重危險這一危害結果顯然是明知並且希望或放任的。

(4)主體要件不同。

前者是一般主體,既可以由自然人構成,也可由單位構成;後者是特殊主體,即只有患有梅毒、淋病等患嚴重性病的自然人方能成為其主體,單位不能構成該罪。

(5)兩者傳播的對象不同。

前者傳播的是鼠疫、霍亂等甲類傳染病;後者則是梅毒、淋病等嚴重性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