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壞易燃易爆設備罪量刑標準
危害公共安全罪2.52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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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失損壞交通設施罪司法解釋
《刑法》第一百一十九條破壞交通工具、交通設施、電力設備、燃氣設備、易燃易爆設備,造成嚴重後果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過失犯前款罪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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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攜帶槍支、彈藥、管制刀具、危險物品危及公共安全罪量刑標準
非法攜帶槍支、彈藥、管制刀具或者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蝕性物品,進入公共場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危及公共安全,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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鐵路運營安全事故罪司法解釋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危害生產安全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法釋〔2015〕22號第六條實施刑法第一百三十二條、第一百三十四條第一款、第一百三十五條、第一百三十五條之一、第一百三十六條、第一百三十九條規定的行為,因而發生安全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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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力危及飛行安全罪立案標準
對飛行中的航空器上的人員使用暴力,危及飛行安全的,應予以立案追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