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罪量刑標準
貪污賄賂罪2.73W
1、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公款歸個人使用,進行非法活動的,或者挪用公款數額較大、進行營利活動的,或者挪用公款數額較大、超過三個月未還的,是挪用公款罪,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數額巨大不退還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
-
私分罰沒財物罪概念
私分罰沒財物罪是指司法機關、行政執法機關違反國家規定,將應當上繳國家的罰沒財物,以單位名義集體私分給個人,數額較大的行為。...
-
挪用公款罪構成要件
(一)客體要件挪用公款罪侵犯的客體,主要是公共財產的所有權,同時在一定程度上也侵犯了國家的財經管理制度。挪用公款罪侵犯的直接客體是公款的使用權,同時行為人挪用公款後必然佔有,有的還因此獲得收益。而所有權包括佔有、使用、收益、處分四種相互聯繫又具有相對...
-
鉅額財產來源不明罪量刑標準
國家工作人員的財產、支出明顯超過合法收入,差額巨大的,可以責令該國家工作人員説明來源,不能説明來源的,差額部分以非法所得論處,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差額特別巨大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財產的差額部分予以追繳。...
-
單位受賄罪構成要件
1、犯罪客體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國有單位正常管理活動和聲譽。2、犯罪客觀方面索取、收受他人的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情節嚴重的行為;在經濟往來中,在帳外暗中收受各種名義的回扣、手續費的行為。3、犯罪主體本罪的主體是國有單位,包括國家機關、國有公司、企業、事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