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受賄罪構成要件
貪污賄賂罪2.28W
1、犯罪客體
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國有單位正常管理活動和聲譽。
2、犯罪客觀方面
索取、收受他人的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情節嚴重的行為;在經濟往來中,在帳外暗中收受各種名義的回扣、手續費的行為。
3、犯罪主體
本罪的主體是國有單位,包括國家機關、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
4、犯罪主觀方面
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直接故意。即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機關、團體具有索取或者收受賄賂,為他人謀取利益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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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受賄罪構成要件
1、犯罪客體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國有單位正常管理活動和聲譽。2、犯罪客觀方面索取、收受他人的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情節嚴重的行為;在經濟往來中,在帳外暗中收受各種名義的回扣、手續費的行為。3、犯罪主體本罪的主體是國有單位,包括國家機關、國有公司、企業、事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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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單位行賄罪構成要件
1、客體要件本罪的客體是國家機關、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等國有單位的正常管理活動。行賄的對象必須是國家機關、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向非國家機關、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給予財物的,不能構成對單位行賄罪。2、主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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隱瞞境外存款罪量刑標準
國家工作人員在境外的存款,應當依照國家規定申報。數額較大、隱瞞不報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較輕的,由其所在單位或者上級主管機關酌情給予行政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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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影響力受賄罪司法解釋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貪污賄賂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條第一款刑法第三百八十八條之一規定的利用影響力受賄罪的定罪量刑適用標準,參照本解釋關於受賄罪的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