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罪立案標準
擾亂公共秩序罪1.06W
1.違反國家規定,對計算機信息系統功能進行刪除、修改、增加、干擾,造成計算機信息系統不能正常運行,後果嚴重的;
2.違反國家規定,對計算機信息系統中存儲、處理或者傳輸的數據和應用程序進行刪除、修改、增加的操作,後果嚴重的;
3.故意製作、傳播計算機病毒等破壞性程序,影響計算機系統正常運行,後果嚴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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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造、故意傳播虛假恐怖信息罪構成要件
(一)主體要件本罪的主體為一般主體。年滿16週歲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構成本罪。(二)客體要件本罪所侵害的客體為社會秩序,包括機關、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等單位的工作、生產、營業、教學、科研等秩序,公共場所、交通秩序,以及人民羣眾正常的工作、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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妨害公務罪量刑標準
1、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罰金。2、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依法執行代表職務的,依照上述規定處罰。3、在自然災害和突發事件中,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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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延誤投遞郵件罪構成要件
1、主體要件本罪主體為特殊主體,是郵電工作人員。即國家郵電部門的幹部、營業人員、分揀員、接發員、押運員、接發員、搬運員等;根據《郵政法》第8條第2款的規定,郵政企業根據需要委託其他單位或個人代辦郵政企業專營業務的代辦人員,辦理郵政業務時亦應視為郵政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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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眾衝擊國家機關罪立案標準
聚眾衝擊國家機關,致使國家機關工作無法進行,造成嚴重損失的,應當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