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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遊區用地土地使用税可以免交嗎

隨着我國經濟的發展,人們的生活水平越來越高,國家也有越來越多的旅遊區,旅遊區使用的地也是屬於國家的土地資源。那麼,旅遊區佔地是否需要向國家機關繳納土地使用税呢,很多市民對這一問題,並不清楚。所以,本站小編特為大家整理了旅遊區用地土地使用税 可以免交嗎的有關資料。

旅遊區用地土地使用税可以免交嗎

一、土地使用税

土地使用税,是指在城市、縣城、建制鎮、工礦區範圍內使用土地的單位和個人,以實際佔用的土地面積為計税依據,依照規定由土地所在地的税務機關征收的一種税賦。由於土地使用税只在縣城以上城市徵收,因此也稱城鎮土地使用税。

二、旅遊區用地土地使用税 可以免交嗎?

對於公園、名勝、寺廟及文教、衞生、社會福利等單位使用的土地,城鎮、街道、公共設施用地、鐵路、機場、港區、車站、管理交通運輸用地及水利工程,農、林、牧、漁、果生產基地用地,以及個人非營業建房用地等,均免徵土地使用税。為了鼓勵利用荒地、灘塗等土地,對經過批准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荒廢土地,給予10年期限的免税。

土地使用税以土地面積為課税對象,向土地使用人課徵,屬於以有償佔用為特點的行為税類型。土地使用税只在縣以上城市開徵,非開徵地區城鎮使用[1] 土地則不徵税。城鎮土地使用税的徵税範圍為城市、縣城、建制鎮、工礦區等。其中,城市是指經國務院批准建立的市,包括市區和郊區;縣城是指縣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鎮;建制鎮是指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准設立的建制鎮;工礦區是指工商業比較發達,人口比較集中,符合國務院規定的建制鎮標準,但尚未設立建制鎮的大中型工礦企業所在地。工礦區須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覆。城市、縣城、建制鎮、工礦區的具體徵税範圍,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劃定。土地使用税採用有幅度的差別税額,列入大、中、小城市和縣城每平方米土地年税額多少不同。為了防止長期徵地而不使用和限制多佔土地,可在規定税額的2倍-5倍範圍內加成徵税。

從以上的資料可以看出,對於旅遊區用地土地使用税 可以免交嗎的問題,在某些情況下是可以免交的。國家對於土地使用税的政策是比較規範的,像一些用於基礎公共設施的建築用地,如軍隊,醫院這些,是可以免繳土地使用税的。旅遊區在一定程度上,也屬於公共資源佔地,所以,有些符合國家規定的,也是可以免交土地使用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