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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單位名義申請廉租房怎麼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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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外工作的時候住房是很關鍵的問題,但是初入職場個人的工資不是很高的情況下申請廉租房是一個很不錯的選擇,但是想要申請廉租房是要走很多的流程的,一般時候都是以單位名義申請廉租房,但是怎麼進行呢?下面和小編一起看一下吧。

以單位名義申請廉租房怎麼進行?

一、以單位名義申請廉租房怎麼進行?

(一)申請廉租房流程:

1、領表填表

符合規定條件的家庭,向户口所在地的街道(鄉鎮)領取《城市居民申請廉租住房家庭情況核定表》(以下簡稱《核定表》)一式三份,按要求填寫相關內容。

申請家庭成員所在單位要為各家庭成員出具住房及收入情況證明(離退休人員憑退休金領取證計算收入,失業人員憑失業保險金領取證計算收入),並在《核定表》的相應欄目中籤署意見、蓋章。

家庭成員無工作單位的,由户口所在街道(鄉鎮)通過入户調查、鄰里訪問及信函索證等方法,對其住房、收入進行核定,並簽署意見、蓋章。

2、提交材料

申請家庭推舉一名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家庭成員作為申請人,向户口所在地街道辦事處或鄉鎮人民政府提出申請,並提交以下申請材料及複印件,所需複印件一式三份:

(1)申請人及家庭成員身份證、户口簿;

(2)已婚家庭成員的婚姻證明,離異的提供離婚證;

(3)居住地住房情況證明(《房屋租賃合同》、《房屋所有權證》或房屋產權單位的證明);

(4)按要求填寫並經有關部門認定的《核定表》(須提供原件);

(5)低保和優撫家庭提供民政部門核發的低保或優撫證明;

(6)原住房拆遷的家庭須提供拆遷補償協議;

(7)需要提供的其他證明材料。

(8)申請廉租住房實物配租的家庭,需同時提交以下相應材料:重殘家庭須提供殘聯出具的重殘證明;有患大病成員家庭須提供醫療機構出具的大病診斷書;居住危房的由房屋安全鑑定機構出具的危險房屋鑑定書。

(9)申請家庭須做出聲明,同意市區(縣)住房保障管理部門向其它有關政府部門(如工商、税務、交通等)、公/私營機構(如銀行、證券交易所、車輛管理所等)或其工作單位調查其家庭收入、住房、資產等情況,並索取相關證明。

3、初審

(1)街道(鄉鎮)住房保障管理部門收到申請家庭交報的材料後,應當及時做出是否受理的決定,並向申請人出具書面憑證。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應當在5日內書面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受理時間從申請人補齊材料的次日起計算;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材料之日起即為受理。

(2)接受申請人的受理後,由街道(鄉鎮)住房保障管理部門對申請家庭收入、資產、人口和住房狀況進行初審。初審主要包括以下程序:審核材料、入户調查、組織評議、公示。

(3)經公示無異議或者異議不成立的,街道(鄉鎮)住房保障管理部門在申請家庭的《核定表》中籤署初審意見、提出初步的配租方案,將申請家庭的資料錄入申請審核管理系統,並在2個工作日內將申請家庭的書面申請材料上報區(縣)住房保障管理部門。

(4)經公示提出異議的,由街道(鄉鎮)住房保障管理部門會同有關單位在10日內完成複查,並對不符合申請條件的家庭書面告知原因;經複查符合申請條件的,按上文處理。

4、複審

(1)區(縣)住房保障管理部門應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完成對申請資料的複審,符合條件的,確定配租方案。在區(縣)政府網站或規定的範圍內對申請家庭人口、住房、收入、資產情況及配租方案進行公示,期限為15日。

(2)複審及公示無異議的,由區(縣)住房保障管理部門對申請家庭的資格進行認定,並在申請家庭《核定表》上籤署意見、蓋章後,在2個工作日內上報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門備案。

(3)複審及公示有異議的,由街道(鄉鎮)住房保障管理部門會同有關單位在10日內進行復查,並對不符合申請條件的家庭書面告知原因;符合條件的,按上文辦理。

5、備案

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門自接到區(縣)住房保障管理部門上報材料之日起8個工作日內完成備案工作,並在2個工作日內向區(縣)住房保障管理部門下發備案通知。由街道(鄉鎮)住房保障管理部門向符合條件的家庭發放《北京市城市廉租住房資格審核及配租通知單》。

6、租房/輪候

符合條件的租房補貼家庭可以持《通知單》尋找租賃房源,與房屋出租人簽訂租賃合同,併到户口所在地的區(縣)住房保障管理部門備案。由房屋出租人每月領取補貼。

之後要蓋上所在單位的戳,然後遞交的材料有申請人的户口本以及身份證等,如果是已婚的申請人還有遞交婚姻材料等相關證明。之後就是審核階段,先是進行初審然後就是複審,審核通過就算是申請到廉租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