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濟南高新區廉租房申請時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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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濟南高新區廉租房申請時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濟南高新區廉租房申請時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申請廉租住房保障,應當提交以下資料:

(一)家庭收入情況的證明材料;

(二)家庭住房狀況的證明材料;

(三)家庭成員身份證和户口簿;

(四)屬孤寡老人、軍烈屬、三級以上(含三級)殘疾人、優撫對象、移交政府安置的軍隊轉業複員軍人以及受到當地政府表彰的勞動模範,提供相關證明;

(五)縣市區房地產(住房保障)部門規定的其他證明材料。

前款規定的各類證明材料,應當提交經申請人簽字確認的複印件,並提供原件核對。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提供低保證明,可直接認定為城市低收入家庭,不再重複進行家庭收入核定。

二、申請廉租房的程序有哪些?

申請廉租住房保障,按照下列程序辦理:

(一)申請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應當由户主向户口所在地街道辦事處或者鎮人民政府提出書面申請;

(二)街道辦事處或者鎮人民政府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0日內,就申請人的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狀況是否符合規定條件進行審核,提出初審意見並張榜公佈,將初審意見和申請材料一併報送市(區)、縣人民政府建設(住房保障)主管部門;

(三)建設(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應當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15日內,就申請人的家庭住房狀況是否符合規定條件提出審核意見,並將符合條件的申請人的申請材料轉同級民政部門;

(四)民政部門應當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15日內,就申請人的家庭收入是否符合規定條件提出審核意見,並反饋同級建設(住房保障)主管部門;

(五)經審核,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狀況符合規定條件的,由建設(住房保障)主管部門予以公示,公示期限為15日;對經公示無異議或者異議不成立的,作為廉租住房保障對象予以登記,書面通知申請人,並向社會公開登記結果。

經審核,不符合規定條件的,建設(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應當書面通知申請人,説明理由。申請人對審核結果有異議的,可以向建設(住房保障)主管部門申訴。

綜合上面所説的,廉租房的申請是根據當地不同的政策來處理的,而且在申請時除了要按法律所規定的流程來,同時對於申請的材料也需要符合條件,這樣才能獲得認可,只要廉租房一旦申請成功,那麼就需要按規定支付租金,這樣才能正常的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