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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標轉讓需要轉讓合同嗎

在申請註冊了商標之後,可以將自己的商標轉讓給他人使用,不過此時需要辦理商標轉讓的備案登記,然後支付相應的費用。同時,在轉讓人與受讓人之間還需要簽訂一份轉讓合同,那麼商標註冊轉讓合同是怎麼寫的?下面,為了幫助大家更好的瞭解相關法律知識,本站網小編整理了相關的內容,希望對您有幫助。

商標轉讓需要轉讓合同嗎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商標轉讓

1、將註冊商標轉讓給他人的,應當到商標局辦理註冊商標的轉讓手續。

2、因企業合併、兼併或改制而發生商標專用權移轉的,應當到商標局辦理註冊商標的移轉手續。

3、依法院判決發生商標專用權移轉的,也應當辦理移轉手續。

4、轉讓商標時需一併轉讓手頭上的近似商標。

辦理商標轉讓或移轉應當填寫《轉讓申請/註冊商標申請書》。自2002年9月15日起,已經申請但尚未獲準註冊的商標,也可以申請轉讓或移轉。

對於商標的轉讓,我們一般默認在6個月之內必須2向商標的管理機構來進行評估,否則在法律上則不認為企業對於商標有進行轉讓,由於現在企業越來越多,合併或者合作的機會也非常大,所以涉及商標的問題,一定要向當地主管部門單位進行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