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強制執行後多久執行
判決執行律師解答2.1W
申請強制執行後十日內發出執行通知。
1、被執行人有財產可供執行的案件,一般應當在立案之日起6個月內執結;
2、非訴執行案件一般應當在立案之日起3個月內執結。
3、如果基層法院執行不作為,可以半年後申請提級執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六條
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請執行書之日起超過六個月未執行的,申請執行人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上一級人民法院經審查,可以責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內執行,也可以決定由本院執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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