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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訴書應該怎麼寫

上訴人(一審被告):××,男,×年×月×日出生,漢族,住×號。
被上訴人(一審原告):××,男,×年×月×日出生,漢族,住×××。
上訴人因民間借貸糾紛一案,不服×××人民法院×年×月×日作出的(2013)×民初字第×號民事判決書,現提起上訴。
上訴請求
1.依法撤銷×××區人民法院(2013)×民初字第×××號民事判決書,駁回被上訴人對上訴人的訴訟請求。
2.一、二審訴訟費由被上訴人承擔。
上訴理由
一、一審法院認定事實錯誤,應依法予以撤銷。
第一、一審法院沒有查清《借據》是否已實際履行,借貸關係是否生效,而認定上訴人尚欠被上訴人借款,與事實不符,顯然錯誤。
第二、本案被上訴人向一審法院提交的A4、A5證據,與本案沒有關係,不能作為定案依據。
第三、一審法院判決書第6頁倒數第3-7行關於“委託理財關係”的表述令人費解。如果是筆誤,則應及時修正,以維護法律文書的嚴肅性。
二、一審判決適用法律錯誤
本案因被上訴人沒有實際履行款項出借義務,上訴人與被上訴人間的借款關係不生效,一審法院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干意見》予以確認,顯然屬於適用法律錯誤。
綜上所述,一審判決認定事實和適用法律錯誤,為了依法維護法律尊嚴,維護上訴人的合法權益,請二審法院查明事實,依法主持正義,支持上訴人的上訴請求。
此致
××中級人民法院
上訴人(簽字並蓋手印):
年月日

上訴書應該怎麼寫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六十四條 上訴權

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判決的,有權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裁定的,有權在裁定書送達之日起十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第一百六十五條 上訴狀

上訴應當遞交上訴狀。上訴狀的內容,應當包括當事人的姓名,法人的名稱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姓名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及其主要負責人的姓名;原審人民法院名稱、案件的編號和案由;上訴的請求和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