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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利侵權如何確定賠償金額?

專利2.09W

一、專利侵權如何確定賠償金額?

專利侵權如何確定賠償金額?

專利侵權賠償數額的確定方式做了明確規定,分成了四個層次:

第一層次,按照專利權人因為侵權所受到的損失確定。

第二層次,若損失無法確定,則按照侵權人因為侵權所獲得的利益。

第三層次,損失和利益均無法確定,則按照該專利的許可使用費的倍數合理確定。

第四層次,若損失、利益、使用費均難以確定,則根據專利類型、侵權行為性質和情節,賠償1萬到100萬元,這個1-100萬元也叫做法定賠償。

發明專利申請公佈後至專利權授予前使用該發明未支付適當使用費的,專利權人要求支付使用費的訴訟時效為3年,自專利權人得知或者應當得知他人使用其發明之日起計算,但是,專利權人於專利權授予之日前即已得知或者應當得知的,自專利權授予之日起計算。

二、專利侵權案件訴訟時效規定是什麼?

專利糾紛的時效為3年,自專利權人或者利害關係人得知或者應當得知之日起計算。所謂"得知",是指專利權人或者利害關係人確切發現和知道其權益受到侵害。

所謂"應當得知",是指專利權人或者利害關係人確實不知道其權益已經受到侵害,但根據客觀存在的事實,可以推定其應該知道的情況。如侵權產品的公開銷售和使用;專利公報已將他人申請專利的文件公佈等。

在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調處的專利糾紛中,大多數情況是以某種法律事實的出現之日作為時效的起算日。例如以授權公告日起算,因為專利公報公告的法律事實,可以作為推定其"應當得知"的條件。因此專利權人或者利害關係人應當關注專利公報中的信息,及時行使自己的請求權,以免因延誤時效而造成損失。

侵犯專利權的訴訟時效為3年,自專利權人或者利害關係人得知或者應當得知侵權行為之日起計算。

發明專利申請公佈後至專利權授予前使用該發明未支付適當使用費的,專利權人要求支付使用費的訴訟時效為3年,自專利權人得知或者應當得知他人使用其發明之日起計算,但是,專利權人於專利權授予之日前即已得知或者應當得知的,自專利權授予之日起計算。

專利侵權之後,必然會存在着一定的損失,所以對於這部分的損失應當進行賠償,這樣才符合公平的原則,但是有一些人員可能並不知道損失如何來進行計算,首先必須是按照當事人的損失來進行計算賠償金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