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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利駁回複審多久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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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專利駁回複審多久時間?

專利駁回複審多久時間?

專利駁回複審的週期是三個月,專利申請人對國家知識產權局駁回申請的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個月內,向專利複審委員會請求複審。專利局複審的話,一般是提出專利申請,複審是在三個月之內,由他們組織委員會來進行審查,所以説整個的時間是需要按照對方的一些辦事效率來進行確定的。

二、專利

專利(patent),從字面上是指專有的權利和利益。“專利”一詞來源於拉丁語Litterae patentes,意為公開的信件或公共文獻,是中世紀的君主用來頒佈某種特權的證明,後來指英國國王親自簽署的獨佔權利證書。

在現代,專利一般是由政府機關或者代表若干國家的區域性組織根據申請而頒發的一種文件,這種文件記載了發明創造的內容,並且在一定時期內產生這樣一種法律狀態,即獲得專利的發明創造在一般情況下他人只有經專利權人許可才能予以實施。在我國,專利分為發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三種類型

需要注意的是,日常生活中,人們通常會把"專利”和“專利申請”兩個概念混淆使用,比如有些人在其專利申請尚未授權的時候即聲稱自己有專利。其實,專利申請在獲得授權前,只能稱為專利申請,如果其能最終獲得授權,則可以稱為專利並對其所請求保護的技術範圍擁有獨佔實施權,如果其最終未能獲得專利授權,則永遠沒有成為專利的機會了,也就是説,他雖然遞交了專利申請,但並未就其所請求保護的技術範圍獲得獨佔實施權。很明顯,這兩個概念所代表的兩種結果之間的差距是巨大的。

綜上所述,專利發明的擁有者有保護自己專利的權利,所以需要及時的申請專利,對他人未經許可就使用的行為就會變成違法行為,而且按照規定還應該賠償申請人一定的經濟補償,因此專利的申請還是非常重要的,合法維護自己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