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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專利實施強制許可的條件

專利2.86W

專利實施強制許可,是指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依照專利法規定,不經專利權人同意,直接允許其他單位或個人實施其發明創造的一種許可方式,又稱非自願許可。下面,本文將詳細介紹專利實施強制許可的條件。

關於專利實施強制許可的條件

我國《專利法》規定:具備實施條件的單位以合理的條件請求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專利權人許可實施其專利,而未能在合理長的時間內獲得這種許可時,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根據該單位的申請,可以給予實施該發明專利或者實用新型專利的強制許可。具體來説,

1、必須是具備條件的單位;比如資金、技術、設備、廠房、技術人員等。具備這些條件的單位,才有資格申請實施他人的專利。

2、必須以合理的條件請求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專利權人許可實施其專利。請求許可實施其專利,實際上是交換關係,應當遵守公平、等價有償的原則和經濟規律,以第三者站在公平合理的立場上判斷是否是合理的條件。

3、未能在合理長的時間內獲得專利權人的許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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