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知識產權 > 專利

怎樣算過度的專利保護

專利9.81K

人們法律意識的提高,也體現在對專利使用權所有權的保護上,不管是公司還是個人,涉及到專利權問題時,都會格外謹慎小心的保護自己的權益,那專利保護會不會存在保護過度的情況呢。

怎樣算過度的專利保護

專利這個名詞相信大家都很清楚,專利可以是一個字段、一個卡通形象、一項技術、一本原創書籍。從法規條款的角度上去定義,就是一種專有權,法律保護專利所有者的專利權,任何人在未經專利所有者同意前使用專利都是違法的,因而專利權有很強的排他性。專利的種類也有很多,大致分為三種:發明專利、實用新型專利和外觀設計專利,都很好理解,發明專利就是發明創造了新的產品或者技術並持有它的所有權,比如新的食用醬料配方、新物質製備的方法又或是新的發明創造,而實用新型專利的範圍比發明專利要小一些,其只保護具體的產品,最後的外觀設計專利則是保護產品的設計外觀。不少人可能會混淆發明專利和實用新型專利,舉個例子就好理解了,如果世面上的電視都是玻璃屏,而所在的公司發明了液晶屏電視,申請發明專利可以保護液晶屏電視製造技術和液晶屏電視產品,而實用新型專利只保護液晶屏電視產品。

專利保護是對專利權的保護,具體體現在法律保護專利所有者在被保護期限內擁有專利所有權,任何人都需要獲得專利所有者允許才能使用專利,專利所有權者在受到專利權被侵犯時可以訴諸法律。根據所申請專利類型的不同,保護的期限也是不一樣的,從申請當天算起,保護期限最長的是發明專利,《專利法》中規定最長可以保護髮明專利20年,而實用新型專利和外觀設計專利的最長保護期限則都只有10年。《專利法》的第四十四條規定了兩種專利保護期限提前結束的情況,一種是專利所有權者沒有按規定每年繳納年費,一種是專利所有權者主動申請放棄。

也正因為專利的保護是有期限的,並不會出現人們所説的過度保護情況。無論誰想要使用專利,都必須與專利所有權者進行協商溝通,向專利所有者商定好具體是採用哪一種的許可,是普通許可、排他許可還是獨佔許可,簽訂專利許可的合同並針對不同的許可方式支付應有的費用。

標籤:專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