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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著作權報案材料有什麼?

侵犯著作權報案材料有什麼?

一、侵犯著作權報案材料有什麼?

1、證明原告享有著作權的證據,包括當事人提供的涉及著作權的底稿、原件、合法出版物、著作權登記證書、認證機構出具的證明、取得權利的合同等。主張文字作品著作權的應提交書刊,未發表過的應提交原稿;主張攝影作品著作權的應提交照片;主張電影、電視、錄像著作權的應提交程序軟件、硬盤及文檔;等等。

2、著作權繼承人起訴的,應當提交已經繼承或者正在繼承的證據材料。

3、原告應當提交被控侵權複製品及其銷售發票等證據。

證明被告侵權的證據,包括當事人自行或者委託他人以定購、現場交易等方式購買版權複製品而取得的實物、發票等。當著作權遭受他人侵害時,應及時全面地收集證據並迅速委託律師介入,以更好地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4、原告應當提交能證明其提出的賠償數額的證據,如權利人的實際損失或者侵權人的違法所得的證據,包括權利人為制止侵權行為所支付的合理費用。權利人的實際損失或者侵權人的違法所得不能確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據侵權行為的情節,判決賠償。

二、侵犯著作權承擔什麼民事責任?

1、停止侵害,是指侵權行為人正在實施侵害他人著作權和與著作權有關的權益時,權利人為了防止損害後果的擴大,有權制止正在實施的侵權行為,要求其停止侵害。

2、消除影響、賠禮道歉,是指非財產性承擔民事責任的方式,主要適用於侵犯權利人人身權的行為所應承擔的民事責任。適用時,原則上應當是侵權行為人在多大範圍造成的影響,仍應在多大範圍內消除影響,賠禮道歉。也可以以雙方當事人約定的方式消除影響,賠禮道歉,例如,當面賠禮道歉,在一定的場合公開賠禮道歉,也可以在某一種報刊上刊登賠禮道歉的文函等。

3、賠償損失,是指侵權行為人造成著作權以及與著作權有關的權益的損失時,應當以其財產賠償權利人的經濟損失。賠償損失是一種較為普遍適用的承擔民事責任的方式,除適用侵權責任外,也適用於違約責任。

侵犯著作權之後,需要準備侵權的材料及公安機構報案,要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要立即停止侵害,消除影響,賠禮道歉,賠償相應的損失,被告損失的範圍與著作權人的實際損失有關,若實際損失無法計算,按照侵權人的違法所得來進行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