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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利證書和著作權有什麼不同?

一、專利證書和著作權有什麼不同?

專利證書和著作權有什麼不同?

1)概念不同:專利證書是專利申請經審查合格,沒有發現駁回理由,滿足頒發授予專利權條件,由專利行政部門(即國家知識產權局)作出授予專利權的決定,發給專利申請人的專利證書,是一種法律證明文件。專利證書分為發明專利證書、實用新型專利證書以及外觀設計專利證書。著作權是知識產權中的例外,因為著作權的取得無須經過個別確認,這就是人們常説的“自動保護”原則。軟件經過登記後,軟件著作權人享有發表權、開發者身份權、使用權、使用許可權和獲得報酬權。

(2)保護客體不同:專利保護的是其新穎的硬件設備等,著作權保護的是作品本身,軟件的話則是代碼。

(3)保護時間不同:發明專利保護20年,新型外觀保護10年,作品自發布之日起50年。

二、著作權侵權認定標準是怎麼樣的?

1、著作權侵權行為指未經著作權人同意,又無法律上的依據,使用他人作品或行使著作權人專有權的行為。

2、凡行為人實施了《著作權法》第45條和第46條所規定的行為,侵犯了他人的著作權造成財產或非財產損失,都屬於著作權侵權行為。

3、著作權侵權行為須具備的條件

(1)有侵權的事實即行為人未經著作權人許可,不按著作權法規定的使用條件,擅自使用著作權人的作品,以及表演、音像製品和廣播電視節目。

(2)行為具有違法性著作權是一種絕對權,任何人都負責有不能侵犯該項權利的不作為義務

(3)行為人主觀有過錯所謂過錯,是指侵權人對其侵權行為及其後果所抱的心理狀態,包括故意和過失兩種形式。

4、著作權侵權行為的特徵

(1)侵權對象的多重性。

(2)被侵害主體的特定性。

(3)侵權行為表現為使用他人作品的非法性。

(4)侵權形式的多樣性。

綜合上面所説的,專利證書和著作權都是專利權人和著作權人所擁有的,對於這兩種權利所保護的程度是不一樣的,但只要獲得法律保護都是可以保障到自己的權益,如果他人在沒有獲得本人同意的情況之下而進行使用,這種行為是可以認定為侵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