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彙編圖書的著作權的主體是誰?

彙編圖書的著作權的主體是誰?

一、彙編圖書的著作權的主體是誰?

(1)彙編作品的著作權由彙編人享有。“彙編人可是自然人,也可是法人或非法人單位。”“由單位組織人員進行創作,提供資金或資料等創作條件,並承擔責任的百科全書、辭書、教材、大型攝影畫冊等編輯作品,其整體著作權歸法人或非法人單位所有。”

(2)彙編人行使著作權時,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權。如涉及著作權作品,須經原作品著作權人同意,並向其支付報酬。在我國,著作權也是神聖不可侵犯的。彙編作品就是另外一個當事人對作品進行彙編整理的過程,那麼這類彙編作品的著作權就由彙編人享有,但是在彙編人行使著作權的時候,不能去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權。

二、著作權歸屬的規定有哪些?

1、一般規定

如無相反證明,在作品上署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為作者。

2、特殊規定

(1)改編、翻譯、註釋、整理已有作品而產生的作品,著作權歸改編、翻譯、註釋、整理人;

(2)兩人共同合作創作的作品,著作權歸合作創作人共同享有;

(3)合作創作作品可以分割使用的,作者對各自創作的部分單獨享有著作權;

(4)彙編作品的著作權由彙編人享有;

(5)電影作品和類似攝製電影的方法創作的作品的著作權由製片人享有;

(6)著作權屬於公民的,公民死亡後,其發表權、使用權、獲取報酬權在保護期內依照繼承法的規定轉移至繼承人享有;

(7)著作權屬於法人和其他組織,法人和其他組織變更、終止,其著作權中的發表權、使用權、獲取報酬權在法定的保護期依法轉移至承受其權利義務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享有,沒有其承受權利義務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由國家享有。

三、著作權的取得方式

著作權歸屬自動取得和登記取得。在中國,按照著作權法規定,作品完成就自動有版權。所謂完成,是相對而言的,只要創作的對象已經滿足法定的作品構成條件,既可作為作品受到著作權法保護。

目前可以通過中國版權保護中心和各省直轄市主管部門備案部門申請登記,數字作品形式的著作權歸屬也可以通過各各種協會自辦的第三方登記中心或有可信第三方支撐的能夠證明作品備案存證時間的機構,也可以選擇融合和集成各種數字版權技術和權威時間戳公證處公證郵箱等可信第三方羣支撐的支持的大眾版權認證保護平台進行自主存證和首次發佈智能認證,取得作品歸屬權初步證明,需要時,通過司法鑑定,增強證據的法律效率是核心保障。

彙編作品必須在取得原作者的授權後才可以出版,但不得用於轉讓或者其它的商業行為,否則原作者可以追究相關侵權責任,具體情況應當由雙方在彙編作品出版時進行約定。

我國的法律法規是嚴格的保護每一個著作權利人的著作權益的,無論是著作人身權還是著作財產權,任何一人都是不能侵犯的,需要注意的是,對於彙編作品來説,彙編創作的過程是運用到了他人的作品的,此時是不能夠侵犯到原作品的著作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