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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利敲詐勒索罪的量刑標準是什麼?

一、專利敲詐勒索罪的量刑標準是什麼

專利敲詐勒索罪的量刑標準是什麼?

具體的量刑標準根據專利的價值來確定,具體量刑標準如下:

1、敲詐勒索公私財物、發明專利,數額較大或者多次敲詐勒索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2、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3、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其中依據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敲詐勒索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條:敲詐勒索公私財物價值二千元至五千元以上、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三十萬元至五十萬元以上的,應當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條規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涉案金額達到上述標準時,可以依照其對應的標準來裁量刑罰。

二、專利侵權行為到什麼部門投訴

(一)、專利權人或者利害關係人有證據證明他人正在實施或者即將實施侵犯其專利權的行為,如不及時制止將會使其合法權益受到難以彌補的損害的,可以在起訴前向人民法院申請採取責令停止有關行為和財產保全的措施。

(二)、單位可以直接單獨向法院提起訴訟以保護合法權益。提出申請的利害關係人,包括專利實施許可合同的被許可人、專利財產權利的合法繼承人等。專利實施許可合同被許可人中,獨佔實施許可合同的被許可人可以單獨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請;排他實施許可合同的被許可人在專利權人不申請的情況下,可以提出申請。”根據該規定,申請人提出停止侵犯專利權的訴前申請應當遞交書面申請狀,提出申請時應當提供擔保,不提供擔保的,法院將會駁回申請;同時,停止侵犯專利權行為裁定所採取的措施,將不會因被申請人提出反擔保而解除,專利權人或者利害關係人應當在人民法院採取停止有關行為的措施後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逾期不提的,人民法院解除裁定採取的措施。

三、專利被侵權應該如何維權

1、首先應該要做的工作就是收集專利侵權的證據,收集了有利證據了,後面不管用哪種形式維權都才有利於自己。解決專利侵權時應當收集的證據包括:

(1)、專利權屬證據。證明原告享有專利權或者專利許可使用權。

(2)、侵權存在證據。證明被告已經實施或者即將實施侵犯專利權的行為。原告應當提交被控侵權產品及其銷售發票、專利與被控侵權產品技術特徵對比材料等證據。

(3)、賠償金額證據。證明其提出的賠償金額有事實依據。原告應當提交能證明其提出的賠償數額的證據,如權利人因被侵權所受到的損失的證據或者侵權人因侵權所獲得的利益的證據;權利人因被侵權所受到的損失或者侵權人因侵權所獲得的利益難以確定的,人民法院可以參照專利許可使用費合理確定賠償數額。

2、證據收集好之後,可以根據自己的情形選擇如下侵權解決方式:

(1)、首先是協商解決;

(2)、不願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專利權人或者利害關係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也可以請求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處理。

敲詐勒索發明專利屬於違法行為,需要承擔法律後果,根據案件的輕重可以處以判刑、拘役或罰款,專利被侵權、勒索,當事人可以到人民法院起訴。專利在發明後應當及時到有關部門申請專利保護,一旦出現勒索、敲詐行為,可以依法保護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