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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售侵權商標的服裝怎麼處罰?

一、銷售侵權商標的服裝怎麼處罰?

銷售侵權商標的服裝怎麼處罰?

銷售侵權商標的處罰有責令立即停止銷售;收邀並銷燬侵權商標標識;消除現存商品上的侵權商標;收繳直接專門用於商標侵權的模具、印板或者其他作案工具;如果採取前四項措施不足以制止侵權行為的,或者侵權利行為與商品難以分離的,責令並監督銷燬侵權商品;構成犯罪的,除賠償被侵權人的損失外,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一般情況下沒有構成犯罪的,都會被要求停止銷售並且收繳其侵權的工具,但是若是受害人起訴侵權的,那麼可能需要承擔賠償責任。

相關規定:

《商標法》

第五十三條違反本法第十四條第五款規定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改正,處十萬元罰款。

二、對商標侵權如何認定

商標侵權具備下述四個構成要件的,構成銷售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的侵權行為:

1、必須有違法行為存在,即指行為人實施了銷售假冒註冊商標商品的行為;

2、必須有損害事實發生,即指行為人實施的銷售假冒商標商品的行為造成了商標權人的損害後果。銷售假冒他人註冊商標的商品會給權利人造成嚴重的財產損失,同時也會給享有註冊商標權的單位等帶來商譽損害。無論是財產損失還是商譽損害都屬損害事實。

3、違法行為人主觀上具有過錯,即指行為人對所銷售的商品屬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的事實系已經知道或者應當知道。

4、違法行為與損害後果之間必須有因果關係,即指不法行為人的銷售行為與造成商標權人的損害結果存在前因後果的關係。

銷售侵權商標是違法行為。銷售侵權商標會被相關部門責令立即停止銷售並且消除現存商品上的侵權商標,一般情況下沒有構成犯罪的,除了責令改正之外,一般是收繳侵權工具 並且監督銷燬其侵權的商品。若是構成的,那麼是會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並且還要賠償受害人的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