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侵犯專利權管轄法院是哪裏?

一、侵犯專利權管轄法院是哪裏?

侵犯專利權管轄法院是哪裏?

侵犯專利糾紛第一審案件,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所在地的中級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的中級人民法院管轄,專利糾紛案件根據本身性質,可以分為三大類,第一大類是當事人不服專利機構及其專利複審委員會處理決定的專利行政案件,第二大類是當事人之間的爭議引起的訴訟,而專利侵權糾紛、專利合同糾紛,第三大類是專利犯罪案件,如假冒他人專利。

針對專利行政案件的管轄,最高人民法院有明確規定,均由中級人民法院作為一審法院。針對當事人之間的爭議引起的糾紛,通常由被告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所在地或經濟特區的中級人民法院管轄,作為第一審法院,或者有侵權行為所在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所在地的中級人民法院,或經濟特區的中級人民法院管轄。對於此類案件,不同的省市自治區或經濟特區,也會有不同的規定,對於第三類專利犯罪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二、保護專利權的基本原則是什麼?

一個是先發明原則,一個是先申請原則。

先發明原則是指,同一發明如有兩個以上的人分別提出專利申請,應把專利權授予最先做出此項發明的人,而不問其提出專利申請時間的早晚。但由於在採取此項原則時,在確定誰是最先發明人的問題上往往會遇到很多實際困難。

所謂先申請原則,是指當兩個以上的人就同一發明分別提出申請時,不問其作出該項發明的時間的先後,而按提出專利申請時間的先後為準,即把專利權授予最先提出申請的人,中國和世界上大多數國家都採用這一原則。

侵犯專利權是由中級人民法院管轄,專利保護的原則有兩種,一種是先發明原則,一種是先申請原則,對於同一個專利有兩個以上的發明人,提出專利申請時,應當將專利權授予先發明的人,如果有兩個人對同一個專利提出申請,按照申請順序確認專利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