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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標侵權證據保全公證程序是什麼

一、商標侵權證據保全公證程序是什麼

商標侵權證據保全公證程序是什麼

申請訴前證據保全的程序:

(1)管轄:向有商標侵權案件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出。

(2)申請:商標註冊人或者利害關係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請,應當遞交書面申請狀並交納費用,申請人申請訴前保全證據可能涉及被申請人財產損失的,人民法院可以責令申請人提供相應的擔保。

(3)裁定及通知:人民法院接受申請後,經審查符合規定的,應當在48小時內作出書面裁定。

(4)裁定的執行:裁定採取保全措施的,應當立即開始執行。

(5)裁定的解除:商標註冊人或者利害關係人在人民法院採取保全措施後15日內不起訴的,人民法院解除保全措施。

證據保全的條件

(1)申請人與申請公證是事項有利害關係;

(2)申請公證事項的當事人、利害關係人之間對申請公證的事項無爭議(即使利害關係人對申請公證的事項有爭議,公證處只要查明該行為、有法律意義的文書和事實具有真實性、合法性,只要是為了當事人的正當的、合法的的權益,也應當出證);

(3)申請公證的事項屬於公證處的業務範圍;

(4)申請公證的事項屬於本公證處管轄。

二、商標權訴訟取證應注意事項

1、收集證據內容及手段應合法

根據我國法律規定,當事人提供的證據必須合法。實踐中,證據不合法主要有以下幾種情形:

①收集或提供主體不合法。

②取證程序不合法。如以暴力、威脅、欺騙、引誘、收買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證據。

③內容不合法。即不能證明案件真實情況、虛假的、無證明力的事實材料,因對案件事實的查明毫無意義而為非法證據。

2、注意證據之間的關聯性和一致性。

各個證據之間要有某種客觀的聯繫,相互印證,而不是相互孤立的。其次,當事人應收集與證明對象相一致的證據。實踐表明,證據證明對象過於分散往往容易削弱證據的證明力,至於相互矛盾的證據更是不為法庭所認定。所以,在收集證據後要仔細研究它們的內在關係,剔除無關緊要的證據,確保證據有的放矢。

3、注意證據的客觀性

不管採取那種方法收集證據,都要以客觀性為前提,只有客觀真實的證據才有證明力。篡改、偽造證據,要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商標是商家和商家之間產品之間的一個重要標誌,如果發生商標侵權的案件需要積極收集相關的證據,然後向法院進行起訴處理,而在向法院進行起訴之前可以向法院申請證據保全。但是在法院實施了保全以後需要在15日以內進行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