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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他人著作權是民法範疇嗎?

侵犯他人著作權是民法範疇嗎?

一、侵犯他人著作權是民法範疇嗎?

《民法》已經廢止,相關規定按照《民法典》中的規定執行,並不是,侵犯著作權的行為大部分都是民事行為,但也存在刑事行為和行政行為。一般情況下屬於一種民事侵權行為,我國對著作權予以保護。嚴重情況下,可以構成刑事犯罪,此時不屬於民事行為。

著作權是一種民事權利,侵犯著作權的行為屬於民事侵權行為的範疇,侵害他人人身權益造成財產損失的,按照被侵權人因此受到的損失或者侵權人因此獲得的利益賠償;被侵權人因此受到的損失以及侵權人因此獲得的利益難以確定,被侵權人和侵權人就賠償數額協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由人民法院根據實際情況確定賠償數額。

二、侵犯著作權要怎麼解決?

著作權侵權糾紛的解決方式有多種,包括由著作權行政管理部門調解或給予行政處罰來解決;由仲裁委員會來裁決解決;以及由人民法院來判決或調解解決等方式。

(1)和解:當事人有自行解決的意向,可以協商處理版權糾紛。

(2)調解:當事人可以委託第三者(著作權保護協會、律師事務所,以及自然人等)調解。

(3)仲裁:當事人可以根據達成的書面仲裁協議或者著作權合同中的仲裁條款,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4)訴訟:當事人沒有書面仲裁協議,也沒有在著作權合同中訂立仲裁條款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三、侵犯著作權的構成條件有哪些?

1、有侵權的事實即行為人未經著作權人許可,不按著作權法規定的使用條件,擅自使用著作權人的作品,以及表演、音像製品和廣播電視節目。著作權侵權行為,既沒有徵得作者和其他著作權人同意,也不屬於合理使用和法定使用的情形,這是對作品的擅自使用,因而是一種違反著作權法的行為。

2、行為具有違法性著作權是一種絕對權,任何人都負責有不能侵犯該項權利的不作為義務

3、行為人主觀有過錯所謂過錯,是指侵權人對其侵權行為及其後果所抱的心理狀態,包括故意和過失兩種形式。

侵犯他人著作權是民事侵權行為的範疇,遇到著作權侵權行為時,可以跟對方協商,自行解決糾紛,也可以委託第三方機構介入,對糾紛的問題進行調解,還可以攜帶仲裁申請書,去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或者攜帶起訴書,去法院提起民事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