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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標侵犯他人著作權的法律依據是什麼

著作權1.13W

一、商標侵犯他人著作權的法律依據是什麼?

商標侵犯他人著作權的法律依據是什麼

第一、當事人提出權利主張的作品屬於《著作權法》保護的作品,或者是作品中具有版權性的部分。

第二、該作品完成日期早於商標註冊日期。

第三,主張權利人為著作權人或者利害關係人。

第四,在後商標與他人享有著作權的作品相同或實質性相似。

第五,商標註冊人接觸過或者有可能接觸到他人享有著作權的作品。

第六,商標註冊人未經著作權人的許可。

二、著作權與商標權有什麼不同?

著作權與商標權儘管均屬於知識產權,但二者有許多區別。從分類方面講,商標權屬於工業產權,而工業產權與著作權是知識產權的兩大分支。從權利的特性方面講,著作權與商標權有以下區別:

1、在權利主體方面,著作權的主體既可以是公民個人,也可以是法人或非法人單位;既可以是作者本人,也可是其繼承人或其權利義務的承受人,有時還可以是國家。商標權的主體主要是法人,公民個人如在我國申請註冊商標,則必須是個體工商業者。國家不能成為商標權的主體。

2、在權利的取得方面,著作權的取得一般為自動產生,商標權的產生則需國家行政機關的確認。

3、在權利的標的物方面,著作權的標的物為文學、藝術和科學等作品,商標權的標的物為使用於商品或服務的商標。

4、在權利的獨佔性方面,著作權中兩人分別獨立完成同樣的作品均可獲得著作權,商標權則具有相當強的排他性,不僅不能出現保護範圍相同的相同商標,而且不能出現保護範圍相同的近似商標。對於馳名商標,權利的獨佔性更為明顯。

關於商標侵犯他人著作權的情形是根據司法實踐中的一些案例分析出來的,可是我國法律制度中對商標侵犯他人著作權並沒有什麼詳細的規定,設計商標之前,要儘量避免出現這種跟別人著作權作品相類似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