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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權轉讓需要文件有什麼?

著作權轉讓需要文件有什麼?

一、著作權轉讓需要文件有什麼?

著作權轉讓需提交以下文件/材料:

1、申請表與著作權登記表相同(著作權人一欄填寫受讓方名稱)

2、查詢申請表,填寫:著作權人、登記號、軟件名稱、權利取得方式等。

3、雙方營業執照副本,蓋公章。

4、著作權證書原件與複印件,複印件需蓋公章。

5、轉讓協議或合同,合同內容必須包含《著作權法》第二十五條規定的內容。

二、著作權可以部分轉讓嗎?

著作權分為人身權和財產權兩種權利。

人身權只能由作者(就是創作作品的自然人)自己享有,並且原則上不可轉讓,不可許可,不可繼承。我國現行的《著作權法》種人身權包括:

(一)發表權,即決定作品是否公之於眾的權利;

(二)署名權,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權利;

(三)修改權,即修改或者授權他人修改作品的權利;

(四)保護作品完整權,即保護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權利;

財產權是指通過作品可以獲得財產性利益的權利。相比人身權,可以被轉讓、許可、繼承。

三、著作權包括什麼內容?

著作權包括:著作人身權以及著作財產權。

著作人身權:又稱精神權利,指作者對其作品所享有的各種與人身相聯繫或密不可分而無直接財產內容的權利。作者終身享有著作人身權,沒有時間的限制。作者死後,作者的著作人身權可依法由其繼承人、受遺贈人或國家的著作權保護機關予以保護。一般認為,它不能轉讓、剝奪或繼承。

著作財產權:又稱經濟權利,是著作人身權的對稱,指作者及傳播者通過某種形式使用作品,從而依法獲得經濟報酬的權利。

著作權轉讓需要提供轉讓合同,著作權可以進行部分轉讓,轉讓的對象是著作財產權,對於著作人身權來説,不能進行轉讓,歸著作權人所有,轉讓著作權需要簽訂著作權轉讓合同,轉讓合同產生相應的法律效力後,就完成了對著作財產權的轉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