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著作權中的署名權包括的內容有哪些?

一、著作權中的署名權包括的內容有哪些?

著作權中的署名權包括的內容有哪些?

1.決定是否在作品上署名;

2.決定署名的方式,如署真名、筆名;

3.決定署名的順序;

4.禁止未參加創作的人在作品上署名;

5.禁止他人假冒署名,即有權禁止他人盜用自己的姓名或筆名在他人作品上署名。

署名權作為著作人身權的一項權利,各國法律都有規定。對於什麼是署名權,我國《著作權法》的第十條第(二)項這樣規定,署名權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權利。

著作權人對署名方式決定權即署其本名、筆名、別名或假名的選擇決定權。署名方式的選擇往往反映作者公開或隱瞞其作者身份及相應程度的選擇。署其本名或筆名,則是將其作者身份公之於眾;署其他為人較少知道或不知道的名字,則往往是部分隱瞞或完全隱瞞自己的作者身份。

二、法律對著作權的保護期限規定是多久?

1、作者的署名權、修改權、保護作品完整權的保護期不受限制。

2、公民的作品,其發表權、複製權、發行權、出租權、展覽權、表演權、放映權、廣播權、信息網絡傳播權、攝製權、改編權、翻譯權、彙編權、應當由著作權人享有的其他權利的保護期為作者終生及其死亡後五十年,截止於作者死亡後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於最後死亡的作者死亡後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3、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作品、著作權(署名權除外)由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享有的職務作品,其發表權、複製權、發行權、出租權、展覽權、表演權、放映權、廣播權、信息網絡傳播權、攝製權、改編權、翻譯權、彙編權、應當由著作權人享有的其他權利的保護期為五十年,截止於作品首次發表後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創作完成後五十年內未發表的,不再保護。

4、電影作品和以類似攝製電影的方法創作的作品、攝影作品,其發表權、複製權、發行權、出租權、展覽權、表演權、放映權、廣播權、信息網絡傳播權、攝製權、改編權、翻譯權、彙編權、應當由著作權人享有的其他權利的保護期為五十年,截止於作品首次發表後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創作完成後五十年內未發表的,不再保護。

5、出版者許可或者禁止他人使用其出版的圖書、期刊的版式設計的權利的保護期為十年,截止於使用該版式設計的圖書、期刊首次出版後第十年的12月31日。

6、表演者對其表演表明表演者身份、保護表演形象不受歪曲的權利的保護期不受限制。

表演者許可他人從現場直播和公開傳送其現場表演,並獲得報酬權、許可他人錄音錄像,並獲得報酬權、許可他人複製、發行錄有其表演的錄音錄像製品,並獲得報酬權、許可他人通過信息網絡向公眾傳播其表演,並獲得報酬權的保護期為五十年,截止於該表演發生後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7、錄音錄像製作者對其製作的錄音錄像製品,享有許可他人複製、發行、出租、通過信息網絡向公眾傳播並獲得報酬的權利;權利的保護期為五十年,截止於該製品首次製作完成後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8、廣播電台、電視台禁止未經許可將其播放的廣播、電視轉播;將其播放的廣播、電視錄製在音像載體上以及複製音像載體的權利的保護期為五十年,截止於該廣播、電視首次播放後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綜合上面所説的,著作權人是擁有署名權的,一般此權利是受到法律的保護,而且也可以決定誰可以在作品中署名,同時也可以決定署名的方式和時間,只要受到法律的保護都是不會被他人侵權的,所以,對於自己的權益就一定要懂得如何處理。

標籤:署名權 著作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