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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商業祕密罪報案後可以立案嗎

一些不法分子在高利益的誘惑下將一些公司的商業機密透露給別人,構成了侵犯商業祕密罪,該罪在我國《刑法》中到底是如何規定的呢?如果當事人被別人舉報,那麼侵犯商業祕密罪報案後,可以立案嗎?今天,小編針對這些問題,小編給大家做了以下分析。

侵犯商業祕密罪報案後可以立案嗎

一、侵犯商業祕密罪報案後可以練立案嗎

刑事訴訟法第86條規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對於報案、控告、舉報和自首的材料,應當按照管轄範圍,迅速進行審查,認為有犯罪事實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時候,應當立案;認為沒有犯罪事實,或者犯罪事實顯著輕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時候,不予立案,並且將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請複議。根據這一規定,在侵犯商業祕密犯罪立案時必須同時具備兩個條件:

1、是有犯罪事實,稱為事實條件;

2、是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稱為法律條件。

二、侵犯商業祕密罪的相關分析

侵犯商業祕密罪,是指以盜竊、利誘、脅迫或者其他不正當的手段非法獲取所有權人的商業祕密,或者非法披露、使用或者允許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或獲取的商業祕密,給商業祕密的權利人造成重大損失的行為。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商業祕密的專用權,行為對象是商業祕密。所謂“商業祕密”,是指不為公眾所知悉,能為權利人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並經權利人採取保密措施的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技術信息與經營信息,既可能以文字、圖像為載體,也可能以實物為載體,還可能存在於人的大腦或操作方式中。  本罪客觀方面表現為實施了侵犯商業祕密的行為,並給權利人造成了重大損失。在自身發生商業祕密泄露後,可以根據遭受損失的情況到當地經偵部門進行報案處理;商業祕密刑事立案的條件,是指立案必須具備的基本條件,也就是決定刑事案件成立,開始進行刑事追究所必須具備的法定條件。

以上內容就是小編針對侵犯商業祕密罪報案後的立案程序所做的相關解答。公安機關一旦接收單到侵犯商業祕密罪的報案後,要積極的採取行動,對該案進行相關偵查,有證據證明該案才能予以立案,不能證明的時候,要行使告知義務。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本站葫蘆島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