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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商標續展的注意事項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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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註冊商標的續展,是為了能夠延長註冊商標的法律保護期限。因為,一般註冊商標的保護期為10年,但是在保護期屆滿之前是可以申請進行續展的。那麼在辦理商標續展的時候注意事項有哪些呢?我們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

辦理商標續展的注意事項有哪些

一、辦理商標續展的注意事項有哪些

(一)商標註冊人應在商標有效期滿前六個月內申請續展註冊,或者在商標有效期滿後六個月內即寬展期內申請續展註冊,但應交延遲費。寬展期內未提出申請的,註銷其註冊商標。

(二)商標續展的類別應按照商品國際分類的類別填寫,如果原核定的商品現屬國際分類的不同類別,但均需續展註冊的,應按類別分別填寫續展申請書,並且註冊原註冊號保留在哪個類別上,其餘的另編申請號。

(三)同一商標註冊人在同一有效期的若干個相同商標,如屬於際分類同一類別的,可以分別續展,也可以合為一件申請續展。

(四)原核定的商標圖樣中帶有不能作商標的內容但又商標難以分離的,應聲明放棄該部分專用權;商標名稱不在商標圖樣中,若該名稱不要求享有專用權,應聲明放棄;要求保留的,可以將該商標名稱的文字寫入其圖形外圍,或者另行辦理文字續展。

(五)早熟商標續展,需交送原《商標註冊證》並另附商標圖樣5份。

(六)縣級以上行政區劃名稱已作為商標註冊的,應交送該商標使用情況的證明。

二、註冊商標續展的程序

《商標法實施細則》第二十二條對此作註冊商標的續展程序具體規定:

(一)凡申請商標續展註冊的,每一個申請應當向商標局交送《商標續展註冊申請書》1份,商標圖樣5份,交回原《商標註冊證》。

(二)經商標局核准後,將原《商標註冊證》加註發還,並予以公告。不符合《商標法》有關規定的,商標局不予核准,予以駁回。

(三)對商標駁回續展註冊申請不服的,申請人可以在收到駁回通知之日起15日內,將《駁回續展複審申請書》1份交送商標評審委員會申請複審,同時附送原《商標續展註冊申請書》和《駁回通知書》。商標評審委員會做出終局決定,書面通知申請人。終局決定核准續展註冊的,移交商標局辦理。

在辦理商標續展的過程中,當事人需要提供相應的材料,同時還有一些事項是需要注意的。另外,辦理商標續展的程序也是當事人應該具體瞭解的內容。要是大家在這方面還有疑問的話,可以直接來電諮詢我們本站的在線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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