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搶注外文商標的中文名可以添加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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搶注外文商標的中文名可以添加嗎

搶注外文商標的中文名可以添加嗎

搶注外文商標後,中文名是不能直接添加上去的。商標申請註冊後不能任意變更商標圖樣。如你希望增加中文,應當重新進行查詢,並重新提出註冊申請。如果你們的商標是已經長期使用的,對方涉嫌惡意搶注的,可以依法向商標局陳述。

商標被惡意搶注應如何應對

1、當被搶注商標進入初步審定公告,提出異議。

法律依據:

《商標法》第三十條 對初步審定的商標,自公告之日起三個月內,任何人均可以提出異議。公告期滿無異議的,予以核准註冊,發給商標註冊證,並予公告。

《商標法》第三十一條 申請商標註冊不得損害他人現有的在先權利,也不得以不正當手段搶先註冊他人已經使用並有一定影響的商標。

2、當被強注的商標核准註冊時,可以向商標評審委員會提出爭議,撤銷被強注的商標。

法律依據:

《商標法》第四十一條 已經註冊的商標,違反本法第十條、第十一條、第十二條規定的,或者是以欺騙手段或者其他不正當手段取得註冊的,由商標局撤銷該註冊商標;其他單位或者個人可以請求商標評審委員會裁定撤銷該註冊商標。

已經註冊的商標,違反本法第十三條、第十五條、第十六條、第三十一條規定的,自商標註冊之日起五年內,商標所有人或者利害關係人可以請求商標評審委員會裁定撤銷該註冊商標。對惡意註冊的,馳名商標所有人不受五年的時間限制。

除前兩款規定的情形外,對已經註冊的商標有爭議的,可以自該商標經核准註冊之日起五年內,向商標評審委員會申請裁定。

商標評審委員會收到裁定申請後,應當通知有關當事人,並限期提出答辯。

商標法中將中文與外文的商標進行劃分,除了更好的使得企業能夠國際化,還有一點就是為了防止一些人惡意搶注商標從中獲取利益。在商標法中搶注外文商標後,是不能直接在這一英文名的備註上加上中文名的商標的。根據商標法的規定,是需要重新進行註冊申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