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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標被侵權了怎麼辦呢

商標2.8W
商標被侵權了怎麼辦呢
要注意對證據的收集。
因為只有在證據充足的情況下,才有利行政執法機關或司法審判機關對某一行為是否是侵權行為儘快的加以認定。因此證據是影響案件辦理的前提條件。訴訟法中規定證明案件真實情況的一切事實為證據。因此我們在收集證據時,也要嚴格遵守這一原則。也就是説,我們要儘可能的去尋找與案件有關,並能證明案件真實情況的證據。
概括的説,我們這裏所説的證據主要是指以下幾個方面的內容:
1、被侵權人的在先權利證明文件。
2、被侵權人的產品樣本。3、侵權產品樣本。
4、購買侵權產品的證明。這裏主要是指購買發票。
在發票上一定要註明,侵權產品名稱、購買侵權產品的地點、侵權產品的價格、銷售人的名稱等事項,蒐集證據後通過協商處理或者行政投訴,委託律師起訴處理。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六十條
有本法第五十七條所列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行為之一,引起糾紛的,由當事人協商解決;不願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商標註冊人或者利害關係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也可以請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處理。
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處理時,認定侵權行為成立的,責令立即停止侵權行為,沒收、銷燬侵權商品和主要用於製造侵權商品、偽造註冊商標標識的工具,違法經營額五萬元以上的,可以處違法經營額五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經營額或者違法經營額不足五萬元的,可以處二十五萬元以下的罰款。對五年內實施兩次以上商標侵權行為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應當從重處罰。銷售不知道是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能證明該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並説明提供者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停止銷售。
對侵犯商標專用權的賠償數額的爭議,當事人可以請求進行處理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也可以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向人民法院起訴。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當事人未達成協議或者調解書生效後不履行的,當事人可以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標籤:商標 侵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