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在中國搶注商標能賣錢嗎?
如果在中國搶注商標能賣錢嗎?
不能。《自然人辦理商標註冊申請注意事項》規定,自然人申請商標註冊,將受到一定的限制:一是身份的限制,二是自然人提出商標註冊申請的範圍不能超出營業執照中所核定的範圍。《注意事項》的出台引起熱議是正常的。不論是支持還是反對,有一點應當是相同的:商標註冊申請必須規範,“商標搶注”再不能成為一種職業。
《注意事項》規定,必須是個體工商户、個人合夥、農村承包經營户等依法獲准從事經營活動的自然人才可申請註冊商標,且商標註冊申請的範圍,必須以核准的經營範圍為限。這意味着,自然人的商標申請、商標轉讓將不能如往常那麼隨心所欲了。
《注意事項》的確像一瓢冷水澆進了熱油鍋。有人指責商標局顛覆了《商標法》允許自然人申請註冊商標的法律原則,有人則對商標局的新政拍手稱快,甚至認為“出台太晚”。
我國是世界最大的商標“熱鍋”
“炸鍋”,首先是因為我國的商標註冊申請確實是一口沸騰的熱油鍋。
當年,我國《商標法》放開商標申請主體限制,允許自然人申請註冊商標的新規定,不僅被國人盛讚,也確實為掀起商標新熱潮立下了汗馬功勞。
統計顯示,截至2005年底,商標局共受理了55萬件自然人提出的註冊申請,自然人申請量約佔全部申請量的1/4。
“過去由於我國不要求申請註冊的商標已經被實際使用或有真實的使用意圖,這就在客觀上為商標搶注提供了可能。”商標法律專家廖俊敏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説,特別是2001年起,國家允許自然人註冊商標,自然人只要提供身份證就可申請註冊商標,於是就出現了以搶注商標然後轉賣為生的“商標炒家”。
自然人搶注是最惡的一把“邪火”
商標搶注成了一種職業,惡意搶注、惡意異議、惡意轉讓已成為擾亂中國商標市場上最惡的“邪火”。
“已經搶注成功的商標喊價高得能嚇倒人1説到五花八門的惡意搶注,廖俊敏慨歎不已。據瞭解,“老鼠愛大米”從3000萬一路飆升至1個億,“豬之歌”也一度爆炒至5000萬。這種投機性或惡意註冊和轉讓造成了市場秩序的混亂,也帶來了不良的社會影響。
還有相當一部分自然人申請註冊商標後,並未從事實際的經營活動,造成大量註冊商標閒置不用。這樣不僅背離了《商標法》的立法目的,也是對有限的商標資源的巨大浪費。廖俊敏説。
“身份證 靈感”模式必須規範
實踐證明,自然人商標申請無限制“高燒”是致使商標管理秩序失常的重要原因之一。數量巨大的以自然人名義提出的註冊申請,不僅加大了商標局的審查工作任務和行政負擔,使原本已處在重壓之下的商標審查、商標評審更加不堪重負,而且為“商標掮客”橫行、惡意申請、惡意轉讓大開方便之門,使廣大商標申請人在商標註冊核准大門外等待的時日更漫長。
專家為“注意事項”支招
多位商標法律專家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他們充分肯定《注意事項》的積極意義,其本質是對商標註冊申請作出的程序性規定。
但有專家指出,《注意事項》的法律地位、性質不明,法院在行政訴訟中不能適用。鑑於規定的文件形式和規格關係到其法律效力和司法審查中的適用問題,建議應當以行政規章或行政法規的形式發佈。
也有專家認為,《注意事項》單獨對自然人作出規定沒有必要,也太過敏感,建議吸收以往對於申請的零散規定,制定適用所有申請人的統一規定。
司法界專家建議商標局若根據《注意事項》作出不予受理的行政決定,必須同時援引《商標法》第四條作為法律依據,而不能僅僅援引該《注意事項》,並且應當説明理由。
過去搶注商標再賣是國內不少人的生財之道。但是,根據國家工商總局對商標註冊逐步地規範化制度化,這種類似投機取巧的事情會越來越少。
-
註冊商標後加個牌子違法嗎
是違法的,根據商標法,商標註冊人在使用註冊商標的過程中,自行改變註冊商標、註冊人名義、地址或者其他註冊事項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期滿不改正的,由商標局撤銷其註冊商標。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六章第四十九條商標註冊人在使用註冊...
-
商標顯示無效宣告之後該商標還可以繼續使用嗎
一、商標顯示無效宣告之後該商標還可以繼續使用嗎?商標顯示無效宣告之後該商標還就不可以繼續使用了,《商標法》第四十四條:已經註冊的商標,違反本法第十條、第十一條、第十二條規定的,或者是以欺騙手段或者其他不正當手段取得註冊的,由商標局宣告該註冊商標無效;其...
-
聲音氣味能否入籍商標件
現在社會對知識產權、商標權等的唯一與獨特性越來越嚴格,而商標語則是各式各樣,各有獨特。那麼聲音氣味能否入籍商標件呢?如果遇到這樣的事件,對相關其有不太清楚的,可以閲讀下面文章,本站小編就聲音氣味能否入籍商標件問題做了詳細的解析。你可以閉上眼睛不看,遮住耳...
-
商標問題該找什麼部門
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依據《商標法》的規定,商標侵權造成受害人利益受損的,可以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報案,如果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可到公安機關報案。《商標法》第六十一條規定,對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的行為,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有權依法查處;涉嫌犯罪的,應當及時移送司法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