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無土地使用證如何辦理?
對於農村宅基地來説,由於其專屬於農村的性質,導致其沒有城市的土地管理那麼嚴謹,由於證件不齊全導致的土地歸屬和使用問題也經常出現。對於農村宅基地來説,也需要辦理有關的土地使用證,才能合法維護有關土地使用的各項權益,那麼宅基地無土地使用證如何辦理?有哪些需要了解的程序和規定?這個問題,本站小編為你解答。
一、農村宅基地辦理《集體土地使用證》的法律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山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辦法》、《臨沂市農村宅基地管理暫行辦法》及《蒼山縣農村宅基地管理暫行辦法》。
二、宅基地劃分標準
農村村民一户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新劃宅基地必須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村鎮建設規劃。新建住宅用地面積限額為:
(1)城市郊區及鄉鎮所在地,每户面積不得超過166平方米。
(2)平原地區,每户面積不得超過200平方米,村莊建在鹽鹼地、荒灘上的,可適當放寬,但最多不得超過264平方米。
(3)山地丘陵地區,建在平原地上的,每户面積為132平方米;建在山坡薄地上的,可適當放寬,但最多不得超過264平方米。
人均佔有耕地666平方米以下的村莊住宅用地,應低於前款規定限額。
三、申請宅基地所具備的條件
1、年滿20週歲在本村落户的農村公民,因結婚等原因,確需新建住宅分户的;
2、原住宅影響村鎮規劃或因國家、集體建設需要搬遷的;
3、因自然災害等原因,需要新建住宅的;
4、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回原籍落户定居(出具批准證明),且農村確無住宅的;
5、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規定的其他情形。
四、辦理宅基地《集體土地使用證》審查程序
1、向村委會寫出書面申請。
村委會根據村民大會討論的意見,經村委會審查同意後,張榜公佈,張榜七日無異議後,上報審批宅基地名單。
2、填寫申請表:村委會同意後,由村負責填寫《宅基用地呈批書》簽署意見,村長簽字,蓋村委會公章。
3、鄉鎮政府審核:鄉鎮政府根據上報資料到現場進行勘測,經審查合格後,由國土資源所長簽字、主管鄉(鎮)長簽署意見並蓋鄉(鎮)政府章,然後上報縣國土資源局。
4、縣國土資源局接件後,進行資料審核併到現場進行勘測。
5、審核、勘測合格後,報縣政府進行審批。
6、審批後張榜公示7日無異議的,國土資源所到現場定點放線,准予開工建設。
7、建設完工後,報國土資源所驗收。經驗收合格後,由農房科組織相關材料發放《集體土地使用證》。
五、辦理宅基地《集體土地使用證》所需要的材料
1、住宅用地呈批書;(2份)
2、建房户身份證複印件2份;(無身份證者派出所出據證明)
3、户口簿複印件;(2份)
4、村鎮規劃選址意見書;(複印件3份)
5、佔用農用地的必須有農用地轉用批覆;(2份)
6、離退休人員回原籍建住宅的,需附離退休證複印件、單位無房證明;(2份)
7、平面圖;(1份)
8、鄉鎮政府審查意見。(3份)
六、辦理宅基地《集體土地使用證》的收費標準
宅基地工本費:20元
七、辦理宅基地《集體土地使用證》的期限
受理7個工作日,局內辦理運行20個工作日。
綜上所述,宅基地無土地使用證需要及時辦理。辦理需向村委會提出申請,再由更高級機關單位進行審核公示,7天后無異議允許開工建設,建設完工驗收合格頒給土地使用證,收費20元,辦理週期大約為一個月左右。以上就是本站小編對“宅基地無土地使用證如何辦理”問題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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