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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宅基地能公證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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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宅基地能公證嗎

農村宅基地和城市買賣的房屋不一樣,農村宅基地能公證嗎?能否公證要看公證的理由是什麼,農村宅基地是不能買賣的,但是農村宅基地上的房屋可以繼承。那麼如何辦理繼承公證,本站為你解答。

一、農村宅基地能公證嗎

農村宅基地沒有產權證書,無法辦理公證手續。根據法律規定,宅基地不能買賣,只能在同是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內部流轉。如果買方和賣方都是同一村或同一生產小組的,可以通過村委會同意後,調整給買方,但不能以買賣合同方式進行。如買方不是本集體組織成員,就沒有資格受讓。其所籤協議是無效的,如遇拆遷補償,只能補給甲方。

二、如何辦理繼承公證

首先要區別所繼承的農村房屋是家庭共有還是夫妻共有,再要看是原始取得還是繼受取得。申請人除了向公證處提交集體土地使用證外,申請人還要向公證處提供建房審批表。所有繼承人應當共同向公證處提出申請。根據我國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順序繼承人是父母、配偶、子女。此外還要向公證處提供村(居)關於被繼承人的死亡、親屬關係證明、房屋現狀照片等。依據不同的繼承情況,公證處還會要求申請人提供其他證明材料。申請人申請辦理農村房屋繼承,最好由宅基地所在村的農村户口繼承人繼承比較合適,在變更登記宅基地使用證時符合政策規定。而且繼承人可以申請審批拆屋建屋手續,如果是非宅基地所在村的繼承人繼承,土地使用證雖可變更登記至繼承人名下,但今後申請建房時,符合審批條件的可以審批,不符合審批條件的就無法批准。

目前宅基地只允許本村民組織成員使用,一旦房屋拆除後,土地使用權由集體收回。但如果繼承人是非宅基地所在村村民,即繼承人是居民户或外村村民,被繼承人的房屋仍然可以合法繼承。現實中往往是夫妻共有農村房屋,夫妻一方死亡。這時發生部分繼承,而部分要贈送的情況,這時,他們其中一個子女要求繼承。但要同時滿足下列條件可以公證: 

1、子女户籍是宅基地所在村; 

2、無房,結婚成家,符合建房審批條件; 

3、健在一方配偶同意,將自己的一半產權房屋贈與給子女; 

4、其餘一半房屋按法定繼承辦理且繼承人,受贈與人為同一個子女,其他繼承人放棄繼承權; 

5、宅基地使用權可以變更登記至繼承人名下。否則,不能辦理房屋贈與公證。

以上是關於農村宅基地能公證嗎問題的解答,如果繼承人對農村宅基地上的房屋遺產繼承份額不能協商一致的,存在爭議糾紛的,這種糾紛屬於民事糾紛,當事人可以到法院提起訴訟,根據法院判決結果來處理房屋繼承權。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本站衡水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