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法建築可以直接強拆嗎
一、違法建築可以直接強拆嗎
可以,沒有辦理土地使用證和報建手續的情況下擅自建設房子的,屬於違章建築,在當地相關部門多次下達拆除通知而未自行拆除的,由當地行政執法部門進行強制拆除。
對違法的建築物、構築物、設施等需要強制拆除的,應當由行政機關予以公告,限期當事人自行拆除。當事人在法定期限內不申請行政複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又不拆除的,行政機關可以依法強制拆除。也就是説只有經過複議和訴訟之後,被強拆人敗訴才會面臨強拆。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相關法律規定:
第六十四條:
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者未按照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規定進行建設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責令停止建設;尚可採取改正措施消除對規劃實施的影響的,限期改正,處建設工程造價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罰款;無法採取改正措施消除影響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沒收實物或者違法收入,可以並處建設工程造價百分之十以下的罰款。
第六十八條:
城鄉規劃主管部門作出責令停止建設或者限期拆除的決定後,當事人不停止建設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建設工程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責成有關部門採取查封施工現場、強制拆除等措施。
二、違章建築包括哪些?
建築物,是指運用各種材料生產出來的具有各種使用價值的建築物、構築物,是人可以在其中進行生活或生產活動的、固定於土地之上的房屋或其他場所,如住宅、辦公樓、廠房、庫房等。
違章建築,是指在城市規劃區內,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違反建築工程規劃許可證的規定建設的,或採取欺騙手段騙取批准而佔地新建、擴建和改建的建築物。
國家沒有統一的定義,各地方政府則有明確的規定。一般是指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者違反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核定的相關內容建設的建築。
違章建築主要包括:
⑴未申請或申請未獲得批准,並未取得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和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而建成的建築物;
⑵擅自改變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規定建成的建築物;
⑶擅自改變了使用性質建成的建築物;
⑷臨時建築建設後超過有效期未拆除成為永久性建築的建築物;
(5)通過偽造相關材料向主管部門騙取許可證而建成的建築物。
只有行政機關進行強制拆遷和人民法院判決強制拆遷是合法的,但是需要注意的是,行政執法機關或者是其他拆遷機構組織或者是進行拆遷活動時,都不得采取暴力脅迫等非法手段,否則,造成人身損害等的,人民法院應當以故意傷害等罪名進行定罪量刑。
-
一般來説違法強拆追究什麼責任
一、一般來説違法強拆追究什麼責任依據相關法律的規定,違法強拆追究的刑事責任包括房屋徵收部門的工作人員、實施強拆的主管人員、暴力阻礙依法拆遷人員的刑事責任。《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第三十條規定:市、縣級人民政府及房屋徵收部門的工作人員在房...
-
土地糾紛打官司需要什麼證據
土地糾紛需要的證據主要包括:人民政府頒發的確定土地權屬的憑證;人民政府或主管部門批准徵用、劃撥、出讓土地或者以其他方式批准使用土地的文件;爭議雙方當事人依法達成的書面協議;人民政府或者司法機關處理爭議的文件或者附圖;其他有關證明文件。法律依據《中華人...
-
法律規定民房強拆了怎麼辦?
一、法律規定民房強拆了怎麼辦?(一)及時報警,敦促警察對非法強拆立案調查,科學的做法是第一時間撥打110報警,警察在接到公民報警後,有出警的義務。如果警察到達現場未阻止非法強拆的行為,屬於不作為。如因故未能到達現場,當事人可在事後到縣公安局書面報警,警方有義務...
-
租房者收到拆遷消息怎麼辦
店面的租賃人在接收到拆遷消息應當及時和出租人聯繫,協商有關合同的變更或者履行等其他事項。無法與之取得聯繫或無法協商的,當事人可以委託律師代理,請求其承擔違約責任或與告知拆遷單位,以保障自身合法權益。法律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第二十六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