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土地“未批先佔”,什麼時間請律師介入比較好?
一、農村土地“未批先佔”,什麼時間請律師介入比較好?
拆遷中請律師介入的最佳時機:越早越好。被徵收人維權的核心原則:未雨綢繆,宜早不宜遲。
《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第二十八條規定,“被徵收人在法定期限內不申請行政複議或者不提起行政訴訟,在補償決定規定的期限內又不搬遷的,由作出房屋徵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一旦拆遷方對被拆遷人下達了責令交出土地決定書或者徵收補償決定書,就意味着強制拆遷的來臨,在此階段,一定要在法定期限內儘快諮詢律師並請律師介入,不要對拆遷方採取不予理睬、一拖再拖的對策。這種消極做法於事無補,一旦拖過法定期限,最後的結果就是房屋被強拆。
二、遇到“未批先佔”“少批多佔”,該如何維權
根據《土地管理法》規定,徵地需要國務院或者省級政府作出的徵地批文,由縣級國土部門進行徵地公告來進行徵地。如果沒有進行徵地公告,該徵地批文對被徵收人不產生效力。但是有些徵收方會在進行徵地公告,拍照後馬上撕下。所以,我們還需先向國土部門申請政府信息公開,要求依法公開徵地批文,如果政府信息公開表明沒有徵地批准文件,屬於“未批先佔”,即便有徵地批文,也需看清楚自己的土地在不在徵地範圍內,如不在,徵收方無權徵收。
根據《土地管理法》的規定,可以向縣級以上國土資源部門提出土地違法查處申請,請求國土資源部門對地方政府的違法徵地或相關企業的違法佔地行為進行查處。
如果國土資源部門涉及行政不作為,可以根據《行政訴訟法》第12條第六項之規定,申請行政機關履行保護人身權、財產權等合法權益的法定職責,行政機關拒絕履行或者不予答覆的,可以提起行政訴訟。向管轄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請求人民法院維護被佔地人的合法權益。
-
物權法土地使用權續期立法建議有哪些?
一、《物權法》土地使用權續期立法建議有哪些?《物權法》已於2020年12月31日正式的廢止,由新的《民法典》正式代替所有的條款。《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條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限屆滿的,自動續期。續期費用的繳納或者減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非住宅建設...
-
未來農村會户户通公路嗎
看具體情況定。國家有村村通公路的提法,但沒有説公路户户通。村村通是一個加強農村基礎設施建設的惠民工程,屬於新農村建設的近期或中期目標。法律依據:《關於在部分省區開展村通工程試點工作的通知》...
-
工業用地可以建住宅嗎,建的住宅能買嗎?
一、工業用地可以建住宅嗎?從國土資源部獲悉,新修訂的控制指標由投資強度、容積率、建築系數、行政辦公及生活服務設施用地所佔比重、綠地率五項指標構成。按規定,工業項目的建築系數應不低於30%。工業項目所需行政辦公及生活服務設施用地面積不得超過工業項目總...
-
青島徵地補償標準有哪些相關政策
國家為了某些建設工程或者其他公共項目的需要對一些土地進行徵收,根據我國徵地管理工作相關規定,政府需要對農村居民給予一定的徵地補償,每個省市的徵地補償標準是有所差異的,今天本站小編就以青島市為例為大家介紹青島徵地補償標準的相關內容。青島徵地補償標準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