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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收土地工作經費標準是什麼

看具體情況。徵用土地徵用費發生費用主要有土地補償費、土地投資補償費(青苗補償費、樹木補償費,地面附着物補償費)、人員安置補助費、新菜地開發基金、土地管理費等。具體土地徵用費的估算可參照國家和地方有關標準進行。

徵收土地工作經費標準是什麼

《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

第二十二條 因徵收房屋造成搬遷的,房屋徵收部門應當向被徵收人支付搬遷費;選擇房屋產權調換的,產權調換房屋交付前,房屋徵收部門應當向被徵收人支付臨時安置費或者提供週轉用房。

第二十三條 對因徵收房屋造成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根據房屋被徵收前的效益、停產停業期限等因素確定。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

第二十四條 市、縣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依法加強對建設活動的監督管理,對違反城鄉規劃進行建設的,依法予以處理。市、縣級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徵收決定前,應當組織有關部門依法對徵收範圍內未經登記的建築進行調查、認定和處理。對認定為合法建築和未超過批准期限的臨時建築的,應當給予補償;對認定為違法建築和超過批准期限的臨時建築的,不予補償。

標籤:經費 土地 徵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