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承包合同未滿被徵收的賠償有哪些?
土地承包合同未滿被徵收的賠償有:
1、土地補償費。用地單位依法對被徵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因其土地被徵用造成經濟損失而支付的一種經濟補償。
2、青苗補償費。用地單位對被徵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徵地受到毀損,向種植該青苗的單位和個人支付的一種補償費用。
3、附着物補償費。用地單位對被徵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設施,因徵地被毀損而向該所在人支付的一種補償費用。
4、安置補助費。用地單位對被徵地單位安置因徵地所造成的富餘勞動力而支付的補償費用。
二、《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對拆遷的規定
第八條為了保障國家安全、促進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如下:
(一)國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組織實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礎設施建設的需要;
(三)由政府組織實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的需要;
(四)由政府依照城鄉規劃法有關規定組織實施的對危房集中、基礎設施落後等地段進行舊城區改建的需要;
(五)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第九條依照本條例第八條規定,確需徵收房屋的各項建設活動,應當符合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鄉規劃和專項規劃。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舊城區改建,應當納入市、縣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年度計劃。
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鄉規劃和專項規劃,應當廣泛徵求社會公眾意見,經過科學論證。
第十條房屋徵收部門擬定徵收補償方案,報市、縣級人民政府。
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組織有關部門對徵收補償方案進行論證並予以公佈,徵求公眾意見。徵求意見期限不得少於30日。
第十一條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將徵求意見情況和根據公眾意見修改的情況及時公佈。
因舊城區改建需要徵收房屋,多數被徵收人認為徵收補償方案不符合本條例規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組織由被徵收人和公眾代表參加的聽證會,並根據聽證會情況修改方案。
第十二條市、縣級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徵收決定前,應當按照有關規定進行社會穩定風險評估;房屋徵收決定涉及被徵收人數量較多的,應當經政府常務會議討論決定。
作出房屋徵收決定前,徵收補償費用應當足額到位、專户存儲、專款專用。
土地承包合同的認定是需要根據雙方協商達成的一致意見而定的,在拆遷時需要嚴格基於上述法律中規定的程序和要求來進行賠償,如果對相關情況的處理不清楚的,可以諮詢律師來進行合法的界定,無法協商的還可以起訴到法院來處理。
-
南橋麗景土地使用為多少年及具體要求?
如果造成相關意見分歧,是可以利用訴訟方式解決的,行政相對人是可以向人民法院原告訴訟的,並且需要遞交判決書,有的人民法院可能可以不受理類似案件,如果南橋麗景土地使用為多少年怎麼辦,下面本站的筆者將要詳細為您説明具體內容,和他的表現形式都包括的具體內容。一、...
-
民法典土地租賃合同違約應咋賠償
律師解析:《民法典》中土地租賃合同違約賠償方式有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一方違約造成對方損失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於因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後可以獲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過違約一方訂立合同時預見到或者應當預見到的因違約可能造成的...
-
上海個人土地使用證註銷登記需要哪些材料?
一、上海個人土地使用證註銷登記需要哪些材料?辦理《國有土地使用證》註銷登記所需資料包括:(一)出具書面申請和土地登記申請書;(二)申請人為個人的應提供身份證複印件(驗原件);(三)申請人為單位應提供法人身份證明、土地登記委託書、法人身份證複印件,受託人身份...
-
哪些條件會構成非法銷售土地使用權罪?
律師解析:構成非法銷售土地使用權罪的條件為:侵犯了國家的土地管理制度的客體;主體為達到刑事責任年齡,具備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和單位;主觀方面表現為故意,並且以牟利為目的;客觀方面表現為實施了違反土地管理法規,非法轉讓、倒賣土地使用權,情節嚴重的行為。法律依據...